生態環境部環境規劃院:
《國家環境保護生態環境損害鑒定與恢復重點實驗室建設申請書》(以下簡稱《建設申請書》)收悉。經研究,同意以你院為依託單位,建設國家環境保護生態環境損害鑒定與恢復重點實驗室(以下簡稱重點實驗室)。
重點實驗室建設主要任務是:面向我國生態環境損害鑒定與恢復的管理需求,開展生態環境損害鑒定評估方法與標準、非常規污染物檢測與綜合毒性判定方法、生態環境損害模擬與風險分析、環境修復與生態恢復技術標準及決策系統、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數據挖掘與輔助決策技術等研究,為我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和環境訴訟制度建設及實施提供管理和技術支撐;以重點實驗室為學術交流與合作平臺,培養創新型骨幹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構建我國生態環境損害鑒定與恢復的科學研究平臺和人才培養基地。
重點實驗室建設期兩年。按照《
國家環境保護重點實驗室管理辦法》(環辦科財〔2020〕24號)的有關規定,請依託單位圍繞《建設申請書》中提出的建設目標和建設內容,建立“開放、流動、聯合、競爭”的運作模式,落實資金投入,按期完成重點實驗室的各項建設任務。在建設期間,若遇重大事項,請及時向我部報告。
生態環境部
2021年1月24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 科技部,各國家環境保護重點實驗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