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同意生態環境部新污染物環境健康影響評價重點實驗室通過驗收的函
上海市環境科學研究院,上海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上海交通大學:
《上海市生態環境局關於申請“國家環境保護新型污染物環境健康影響評價重點實驗室”驗收的請示》(滬環科〔2023〕82號)收悉。根據有關規定,經組織專家審議,生態環境部新污染物環境健康影響評價重點實驗室完成了《重點實驗室建設計劃任務書》中確定的建設任務,達到了驗收要求。經研究,我部同意該重點實驗室通過驗收,重點實驗室名稱、主任和依託單位資訊詳見附件。
請重點實驗室依託單位上海市環境科學研究院、上海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上海交通大學在已有工作基礎上,繼續加大投入力度,充分發揮重點實驗室作用,圍繞國家新污染物治理與環境健康重點任務,加強合作交流,強化科學研究與環境管理的結合,進一步為國家生態環境工作提供科技支撐。
附件:重點實驗室名稱、主任和依託單位
生態環境部
2024年11月29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科技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態環境廳(局),各生態環境部重點實驗室。
附件
重點實驗室名稱、主任和依託單位
重點實驗室名稱 |
實驗室主任 |
依託單位 |
生態環境部新污染物環境健康 影響評價重點實驗室 |
沈根祥 |
上海市環境科學研究院 上海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上海交通大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