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氣候投融資試點成效評估方案》的通知
環辦氣候〔2024〕13號 |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生態環境廳(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資訊化主管部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委、管委、局);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各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國資委、機關事務管理部門;金融監管總局各監管局;各證監局:
為全面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積極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深入落實黨的二十大、二十屆二中全會和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紮實推進高品質發展,根據《關於開展氣候投融資試點工作的通知》(環辦氣候〔2021〕27號)有關要求,充分發揮評估工作對氣候投融資試點建設的引導推動作用,培育和發展新質生産力,全面助力美麗中國建設,我們組織編制了《氣候投融資試點成效評估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生態環境部將會同有關部門定期組織開展評估工作。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辦公廳
工業和資訊化部辦公廳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
國務院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廳
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辦公室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廳
2024年4月23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氣候投融資試點地方人民政府(管委會)。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4年4月25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