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徵求國家標準《煉焦化學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徵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完善國家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促進煉焦化學工業技術進步和可持續發展,我部組織對《煉焦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6171-2012)進行了修訂,編制了《煉焦化學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徵求意見稿)》。按照國家生態環境標準制修訂工作規則要求,現就標準徵求你單位意見,請研究提出書面意見,並於2021年9月24日前反饋我部(電子文檔請同時發送至電子郵箱)。標準徵求意見稿和編制説明可登錄我部網站(http://www.mee.gov.cn/)“意見徵集”欄目檢索查閱。
聯繫人:生態環境部大氣環境司 趙春麗
通信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東長安街12號
郵遞區號:100006
電話:(010)65645616
聯繫人:生態環境部環境工程評估中心 王宇航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北苑路28號
郵遞區號:100012
電話:(010)84756741
傳真:(010)84756743
電子郵箱:wangyh@acee.org.cn
附件:1.徵求意見單位名單
3.《煉焦化學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徵求意見稿)》編制説明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2021年9月2日
(此件社會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