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環境保護綜合名錄(2021年版)》的通知
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資訊化部、財政部、自然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農業農村部、商務部、衛生健康委、應急部、人民銀行辦公廳,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銀保監會、證監會辦公廳,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態環境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生態環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