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生態環境部2022年政務公開工作安排》的通知
機關各部門,應急中心:
為貫徹全國政務公開領導小組第五次會議精神,落實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2022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要求,辦公廳組織制定了《生態環境部2022年政務公開工作安排》。現予印發,請認真抓好落實。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2022年6月2日
(此件社會公開)
生態環境部2022年政務公開工作安排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政務公開工作部署,更好發揮以公開促落實、強監管的積極功能,助力減污降碳協同增效,按照國務院辦公廳《2022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要求並結合我部實際,制定生態環境部2022年政務公開工作安排如下。
一、以資訊公開助力經濟社會平穩和諧
(一)加強市場主體相關生態環境資訊公開。進一步增強生態環境政策制定實施的透明度和可預期性,持續助力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機關各部門)加強生態環境監督執法正面清單管理,公開正面清單企業名單,對守法者無事不擾,對違法者利劍高懸。(執法局)落實《企業環境資訊依法披露管理辦法》,建立企業環境資訊依法披露系統,指導企業公開社會公眾和市場關心的環境資訊,助力提升監督管理和服務水準,更好維護市場經濟秩序和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綜合司)
(二)加強擴大有效投資相關生態環境資訊公開。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和《政府工作報告》要求,依法公開擴大有效投資相關生態環境政策並做好解讀。(機關各部門)做好重大項目環評審批資訊公開並及時回應公眾關切。(環評司)公佈開展氣候投融資試點工作情況,促進應對氣候變化領域投資。(氣候司)
(三)加強疫情防控相關生態環境資訊公開。用好生態環境部網站、微信公眾號和微網志等資訊發佈平臺,持續發佈常態化疫情防控相關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進展。公佈醫療廢物、醫療污水處理處置環境監管資訊。指導地方各級生態環境部門及時公開有效收集和處理處置醫療廢物、醫療污水相關情況,推動落實“兩個100%”要求。(應急中心、水司、固體司)
二、以資訊公開助力減污降碳協同增效
(四)強化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資訊公開。打好藍天保衛戰方面,發佈重污染天氣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貨車污染治理等標誌性戰役進展,公開噪聲污染防治資訊。(大氣司、執法局)打好碧水保衛戰方面,發佈城市黑臭水體治理、長江保護修復、黃河生態保護治理等標誌性戰役情況,公開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工作情況。(水司、綜合司、執法局)加強重點海域綜合治理攻堅戰情況公開,及時公佈入海排污口和海水養殖生態環境監管政策,依法公開海洋工程和傾廢審批資訊。(海洋司)打好凈土保衛戰方面,公佈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情況。(土壤司)公開“無廢城市”建設情況,推動發佈新污染物治理行動方案。(固體司)
(五)強化應對氣候變化資訊公開。公佈並解讀“十四五”應對氣候變化規劃等應對氣候變化相關政策文件。做好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第二個履約週期管理相關資訊公開工作,定期發佈重點排放單位年度碳排放配額清繳情況。及時公佈查處數據弄虛作假違法行為相關資訊。發佈相關行業企業碳排放核算方法與標準。公佈實施應對氣候變化南南合作相關進展情況。(氣候司)
(六)強化生態環境監督管理資訊公開。做好第二輪第六批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資訊公開,曝光典型案例。(督察辦)公開第六批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區、“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名單。發佈《生物多樣性公約》締約方大會第十五次會議第二階段會議成果。(生態司)發佈全國輻射環境品質自動監測站輻射環境監測數據和全國輻射環境品質年報。(核一司)公開核電廠、研究堆、民用核燃料迴圈設施、鈾礦冶設施環評審批資訊。(核二司、核三司)公佈排污許可執法監管情況及生態環境執法典型案例。(執法局)
三、提高政策公開品質
(七)集中發佈我部規章和行政規範性文件。健全規章動態更新工作機制,高品質發佈現行有效規章正式版本。(法規司、辦公廳)通過我部網站政府資訊公開專欄,集中公開並動態更新我部現行有效行政規範性文件,研究建立行政規範性文件庫,並健全動態更新機制。(機關各部門、辦公廳、法規司)
(八)運用政策公開成果。更好發揮我部政策集中公開成果的積極作用,以完整準確、動態更新的現行有效制度體系,為辦理政務服務事項、編制各類權責清單提供基本依據。(辦公廳、人事司)
(九)優化政策諮詢服務。提升我部政務服務大廳政策諮詢窗口服務水準。進一步加強和優化我部網站、微信公眾號和微網志等交流互動平臺作用,以視頻、圖解、文字等形式解答各類常見諮詢事項,更好解答與企業公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生態環境問題。(機關各部門、辦公廳、宣教司)
四、夯實公開工作基礎
(十)規範執行政府資訊公開制度。嚴格落實政府資訊公開保密審查制度,防止洩露國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資訊,防範數據匯聚引發泄密風險。(機關各部門)強化服務理念,依法按時答覆依申請公開事項。(辦公廳,機關各部門)認真執行政府資訊公開行政復議案件審理制度,依法審理政府資訊公開行政復議案件。(法規司,機關各部門)
(十一)科學合理確定公開方式。準確把握不同類型公開要求,綜合考慮公開目的效果、後續影響等因素,科學合理確定公開方式。公開內容涉及社會公眾利益調整、需要廣泛知曉的,可通過網際網路等渠道公開。公開內容僅涉及部分特定對象,或者按相關規定需在特定範圍內公示的,要選擇適當的公開方式,防止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社會穩定或者洩露個人隱私、商業秘密。(機關各部門)
(十二)加強公開平臺建設。嚴格落實網路意識形態責任制,(宣教司)確保我部網站與政務新媒體安全平穩運作。(辦公廳、宣教司)強化政務新媒體矩陣建設,及時準確傳遞黨和政府權威聲音。(宣教司)實現我部網站支援網際網路協議第6版。深入推進網站集約化,規範高效辦理“我為政府網站找錯”平臺網民留言。持續做好生態環境部公報工作。(辦公廳)
五、強化工作指導監督
(十三)嚴格落實主體責任。落實政府資訊發佈、政策解讀和回應關切主體責任。在發佈重大政策的同時做好解讀工作,主動解疑釋惑,避免發生誤解誤讀。(機關各部門)加強政務輿情監測和風險研判,前瞻性做好引導工作,更好回應人民群眾和市場主體關切,為經濟社會發展營造良好氛圍。(宣教司)
(十四)有效提升工作效率。切實履行政府資訊公開法定職責,進一步加強組織協調,提升政府資訊公開工作效率,推動解決部系統政府資訊公開工作中存在的重點難點問題。(辦公廳)指導各派出機構研究建立政府資訊公開制度,依法公開與所履行行政管理職能有關的政府資訊。(辦公廳、督察辦、水司、核一司)
(十五)認真抓好落實工作。機關各部門要按照本工作安排並結合重點工作實際,梳理形成本部門工作臺賬,明確責任處室和公開時限要求,逐項推動落實。(機關各部門)將本工作安排落實情況納入我部2022年政府資訊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向社會公佈,接受社會監督。(辦公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