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推薦先進固體廢物和土壤污染防治技術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生態環境廳(局),生態環境部有關單位,各國家環境保護工程技術中心和重點實驗室、全國性行業組織及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積極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相關要求,充分發揮先進技術在固體廢物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中的作用,我部擬編制《國家先進污染防治技術目錄(固體廢物和土壤污染防治領域)》(以下簡稱《目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重點領域
(一)城市、農村生活垃圾處理處置及資源化技術;
(二)污泥、餐廚垃圾、畜禽糞便、秸稈等有機固體廢物處理處置及資源化技術;
(三)醫療廢物、垃圾焚燒飛灰、廢礦物油、廢鉛酸蓄電池等危險廢物處理處置及資源化技術;
(四)廢棄電器電子産品、退役動力電池、光伏組件、風電機組葉片等處理處置及資源化技術;
(五)工業副産石膏、尾礦、冶煉渣等典型大宗工業固體廢物處理處置及資源化技術;
(六)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內分泌干擾物、抗生素、微塑膠等新污染物防治技術;
(七)污染地塊、農用地、工礦用地的土壤污染防控、修復技術;
(八)地下水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技術。
二、推薦要求
(一)符合國家環境保護相關法規、政策和標準;
(二)污染防治效果明顯,主要技術、經濟指標具有先進性;
(三)技術持有方為依法註冊、經營的單位,技術智慧財産權清晰,不涉及産權糾紛;
(四)示範技術是指創新性強、技術指標先進、治理效果好,基本達到實際工程應用水準,具有工程示範價值和良好應用前景的技術,要求至少有1個運作1年以上(即在2021年12月31日前已完成驗收,下同)的成功應用案例;
(五)推廣技術是指經工程實踐證明技術成熟、治理效果穩定、經濟合理可行,尚未廣泛推廣應用的技術,要求至少有3個運作1年以上的成功應用案例;
(六)全行業應用較為普及或已納入《國家先進污染防治技術目錄》的技術不再推薦。
三、報送方式
請推薦單位認真組織推薦符合條件的先進固體廢物和土壤污染防治技術,並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核。請申報單位填寫申報表(見附件1),按附件2、附件3要求編寫技術報告和《目錄》初稿,按附件4要求準備證明材料,並將上述材料合訂膠裝成冊(按附件順序排序)。請推薦單位在申報表“推薦單位審查意見”欄加蓋公章後,于2023年4月15日前寄送2冊至生態環境部科技與財務司,並同時將申報表(word文檔)、技術報告、《目錄》初稿(word文檔)和證明材料電子件打包發送至聯繫人郵箱,電子件不超過50M,郵件名稱格式要求為“2023+技術領域+技術名稱+申報單位名稱”。
各單位組織推薦技術原則上不超過5項。
四、聯繫人及聯繫方式
聯繫人:生態環境部科技與財務司劉元生、陳勝
電話:(010)65645390、65645385
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東長安街12號
郵箱:liu.yuansheng@mee.gov.cn
附件:
2.技術報告編寫要求
3.2023年《國家先進污染防治技術目錄(固體廢物和土壤污染防治領域)》初稿模板及編寫要求
4.證明材料要求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2023年1月18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資訊化部、自然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業農村部、衛生健康委辦公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