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同意對福思力智科技(北京)有限公司MIC EC-912型離子濃度計最終用戶使用活動實行豁免管理的復函
福思力智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於申請EC-912型離子濃度計有條件豁免管理的函》(〔2023〕02號)收悉。根據《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及《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函覆如下。
一、你公司代理銷售的MIC EC-912型離子濃度計內含有一枚活度不大於1.3E+5貝可的镅-241放射源,為Ⅴ類放射源。鋻於該放射源活度低,且上述型號儀器的固有安全性較高,對環境、公眾和工作人員的影響很小,我部同意對上述型號含镅-241放射源儀器最終用戶的使用活動實行豁免管理。
二、使用上述型號儀器的單位可以免於辦理輻射安全許可證。你公司銷售上述型號儀器給最終用戶無需辦理放射性同位素轉讓審批及備案手續。
三、你公司應健全相關制度和措施,在産品説明書和銷售合同中明確告知産品中含有放射源,同時告知有關放射源的危害、防護知識及售後管理要求等。鋻於該含源儀器的原中國大陸總代理北京元亨利業科技有限公司代理協議到期,該儀器的代理權已轉移至你公司,今後由你公司承擔在中國大陸境內已銷售和未來銷售的EC-912型離子濃度計相關管理和廢舊放射源回收責任,並負責將廢舊放射源返回至原産國。
四、你公司應制定上述型號儀器銷售臺賬,保證對售出的含源儀器能進行溯源管理,做好廢舊放射源處理記錄,並在每年1月底前匯總上一年的有關情況報告北京市生態環境局。
特此函覆。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2023年10月27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商務部、海關總署辦公廳,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態環境廳(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