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同意對珀金埃爾默企業管理(上海)有限公司GC2400型號氣相色譜儀最終用戶使用活動實行豁免管理的復函
珀金埃爾默企業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於申請對GC2400型號氣相色譜儀最終使用用戶有條件豁免的材料收悉。根據《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函覆如下。
一、你公司銷售的GC2400型號氣相色譜儀,其中的電子捕獲檢測器(ECD)內含有一枚活度不大於5.55E+8貝可的鎳-63放射源,為Ⅴ類放射源。鋻於該放射源活度低,且上述型號儀器的固有安全性較高,對環境、公眾和工作人員的影響很小,我部同意對上述型號含鎳-63放射源儀器最終用戶的使用活動實行豁免管理。
二、使用上述型號儀器的單位可以免於辦理輻射安全許可證。你公司銷售上述型號儀器給最終用戶無需辦理放射性同位素轉讓審批及備案手續。
三、你公司應健全相關制度和措施,加強對所售儀器中鎳-63放射源的跟蹤管理。在産品説明書和銷售合同中明確告知産品中含有放射源,同時告知有關放射源的危害和防護知識及售後管理要求。負責對儀器報廢後其中的廢放射源進行管理,承擔送貯到有資質的放射性廢物收貯單位的責任。
四、你公司應制定上述型號儀器銷售臺賬,做好售出儀器跟蹤管理及廢源處理記錄工作,並在每年1月底前匯總上一年的有關情況報告上海市生態環境局。
特此函覆。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2024年3月27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商務部、海關總署辦公廳,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態環境廳(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