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2024年度氫氟碳化物剩餘配額有關安排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2024年度氫氟碳化物配額總量設定與分配方案》(以下簡稱《方案》),2024年度氫氟碳化物(HFCs)生産配額總量和內用生産配額總量中剩餘部分配額暫未分配。按照《消耗臭氧層物質管理條例》有關規定,現就2024年度HFCs剩餘配額有關安排通知如下。
一、配額分配
(一)分配範圍
本次配額分配範圍為按照《方案》進行永久性配額調整後獲得2024年度二氟甲烷(HFC-32)生産配額和內用生産配額的生産單位(見附件)。
(二)分配數量
本次分配的剩餘配額數量為HFC-32生産配額35000噸,其中內用生産配額35000噸,折合2362.5萬噸二氧化碳當量。
(三)分配方法
根據各生産單位永久性配額調整後獲得的2024年度HFC-32內用生産配額量佔全國HFC-32內用生産配額總量比例,和本次分配HFC-32配額總量計算各生産單位可申請的2024年度HFC-32生産配額和內用生産配額量,計算公式如下:
Q分 = R × Q分總
式中:
Q分 — 各生産單位可申請的HFC-32生産配額和內用生産配額量,單位:噸;
R — 生産單位HFC-32內用生産配額量佔全國HFC-32內用生産配額總量比例;
Q分總 — 分配的HFC-32生産配額和內用生産配額總量,單位:噸。
二、配額申請
附件所列生産單位應于2024年8月31日前向生態環境部提交本次HFC-32生産配額和內用生産配額申請及相關材料,生態環境部將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審查,並對符合條件的單位核發配額。
三、其他事項
1.本次分配後各生産單位的HFC-32生産配額量應符合其 HFC-32生産設施環評管理要求。
2.本次分配的配額僅限2024年度有效。
附件:2024年度HFC-32生産配額核發單位名單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2024年8月22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資訊化部辦公廳,內蒙古、江蘇、浙江、福建、山東、廣東省(區)生態環境廳,生態環境部對外合作與交流中心。
附件
2024年度HFC-32生産配額核發單位名單
序號 |
省(區) |
市 |
單 位 名 稱 |
1 |
內蒙古 |
烏蘭察布 |
內蒙古永和氟化工有限公司 |
2 |
江蘇 |
泰州 |
泰興梅蘭新材料有限公司 |
3 |
南通 |
江蘇三美化工有限公司 |
|
4 |
浙江 |
衢州 |
浙江衢化氟化學有限公司 |
5 |
福建 |
三明 |
福建省清流縣東瑩化工有限公司 |
6 |
山東 |
淄博 |
山東東嶽綠冷科技有限公司 |
7 |
淄博飛源化工有限公司 |
||
8 |
淄博澳帆化工有限公司 |
||
9 |
聊城 |
聊城氟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10 |
廣東 |
乳源 |
乳源東陽光氟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