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2025年生態環境科技成果轉化典型案例徵集的通知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全面落實黨中央關於推動生態環境科技創新與成果轉化的戰略部署,持續挖掘、推廣生態環境領域科技成果在實際應用中的創新模式和成功經驗,發揮典型案例的示範引領作用,加速推動生態環境科技成果轉化為現實生産力,服務生態環境品質持續改善和經濟社會高品質發展,生態環境部現面向社會徵集具有創新性、實效性、可複製的生態環境科技成果轉化典型案例。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徵集範圍
(一)案例申報主體包括但不限于研究開發機構、成果轉化服務機構,成果應用企業和産業園區等。
(二)案例應用場景包括但不限于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與生態修復,固體廢物處理與資源化利用,新污染物治理與環境健康風險防控,應對氣候變化與碳達峰碳中和,生態環境監測與智慧環保,以及其他生態環境領域等。
(三)成果轉化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自行投資轉化、技術轉讓、技術許可、合作轉化、作價投資或其他方式等。
二、基本條件
(一)案例已實現一定規模的産業化應用,産生了顯著的環境效益、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
(二)案例具有清晰合理、高效創新的成果轉化方式、資金投入方式、商業盈利機制或政産學研用合作模式等,為科技成果順利轉化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案例形成的模式和經驗具備顯著的示範引領價值和可複製性,可在其他地區或行業推廣借鑒,發揮輻射帶動效應。
(四)案例轉化的科技成果具有較高的技術成熟度,在實際應用中能夠保持長期穩定運作和發揮良好效果。
(五)案例轉化的科技成果具有清晰、完整的智慧財産權,申報單位近5年無智慧財産權糾紛和環保失信記錄。
三、報送渠道和要求
(一)請有意向的單位於2025年7月31日前通過國家生態環境科技成果轉化綜合服務平臺(www.ceett.org.cn)案例徵集頁面下載並填報《生態環境科技成果轉化典型案例申報表》(見附件),加蓋單位公章後掃描上傳。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態環境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生態環境局,行業協會,國家生態環境科技成果轉化綜合服務平臺理事會單位可組織推薦。
(二)各單位申報和推薦的案例不超過5項,申報材料應真實、準確,相關內容必須確保不洩露國家機密、商業秘密,不侵犯他人的智慧財産權。
四、聯繫人及聯繫方式
(一)生態環境部科技與財務司
聯繫人:張亞妮、馬強
電話:(010)65645365
(二)生態環境部環境發展中心
聯繫人:趙曉毅、卿野
電話:(010)84665416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2025年6月18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態環境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生態環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