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公開徵求《生態環境標誌 排放口(源)(徵求意見稿)》等2項國家生態環境標準意見的通知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和《排污許可管理條例》,規範污水排放口、廢氣排放口、噪聲排放源、固體廢物貯存(處置)設施等生態環境標誌的設置,我部組織編制了《生態環境標誌 排放口(源)(徵求意見稿)》《生態環境標誌 固體廢物貯存(處置)設施(徵求意見稿)》,現公開徵求意見。標準徵求意見稿及編制説明可登錄我部網站(http://www.mee.gov.cn/)“意見徵集”欄目檢索查閱。
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個每人平均可提出意見建議。請於2026年1月26日前將意見書面反饋我部,意見的電子版請同時發送至我部聯繫人郵箱。
聯繫人:法規與標準司 陳婧
電話:(010)65645285
郵箱:biaozhun@mee.gov.cn
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東長安街12號
郵編:100006
聯繫人: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 雷晶、李琴
電話:(010)84915199、84913998
郵箱:leijing@craes.org.cn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北苑大酒店909室
郵編:100012
附件:
1.徵求意見單位名單
5.《生態環境標誌 固體廢物貯存(處置)設施(徵求意見稿)》編制説明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2025年11月7日
(此件社會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