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環境服務業財務統計調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態環境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生態環境局: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統計局關於加強和完善服務業統計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1〕42號)和國家統計局《部門服務業財務統計報表制度(試行)》(2025年統計年報和2026年定期統計報表)要求,我部繼續組織開展環境服務業財務統計調查工作。現將國家統計局批准的《環境服務業財務統計調查制度》(國統制〔2026〕89號)印發給你們(見附件),請認真做好組織實施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制度有效期
《環境服務業財務統計調查制度》(國統制〔2026〕89號)有效期至2029年6月,有效期內各年度環境服務業財務統計調查均執行本制度。
二、報送方式
請調查對象登錄環境服務業財務統計調查系統(網址:https://114.251.10.12:8443/tbdw/)填報本單位數據;各級生態環境部門登錄系統(網址:https://114.251.10.12:8443/dcjg/)完成本行政區域環境服務業財務統計調查數據審核和上報工作。
三、報送時間
(一)2026年環境服務業財務統計調查。請各級生態環境部門于9月15日前完成本行政區域環境服務業財務統計調查數據審核和上報工作,10月15日前依據終審意見完成數據核改。請省級生態環境部門于10月31日前將2025年度環境服務業財務統計調查數據匯總表和年度統計工作總結加蓋公章後報送我部。
(二)2027—2029年環境服務業財務統計調查。請各級生態環境部門于每年4月30日前完成本行政區域環境服務業財務統計調查數據審核和上報工作,5月31日前依據終審意見完成數據核改。請省級生態環境部門于每年7月10日前將年度環境服務業財務統計調查數據匯總表和年度統計工作總結加蓋公章後報送我部。
四、工作要求
各地應將環境服務業財務統計調查工作納入年度重點工作計劃,落實相關保障條件,嚴格按照統計調查制度開展統計調查,加強統計數據全流程品質管理,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可靠。
(一)做好名錄庫更新維護,確保應報盡報。調查籌備階段,各省級生態環境部門嚴格依據調查制度確定的統計範圍,整合省級相關部門名錄,更新完善統計調查單位名錄庫,確保統計口徑內單位應報盡報、全覆蓋無遺漏。
(二)加強統計業務培訓指導,夯實工作基礎。調查啟動階段,各省級生態環境部門要加強統計調查培訓指導,組織學習統計法律法規,切實提升統計人員專業能力與調查對象依法統計意識。
(三)壓實源頭數據品質責任,防範統計造假。調查實施階段,各省級生態環境部門要強化數據源頭品質管理,指導調查對象履行數據填報主體責任。嚴格防範和堅決抵制統計造假、弄虛作假。
(四)規範分級審核工作流程,保障數據品質。數據上報階段,各省級生態環境部門要落實分級審核責任,加大對調查對象填報數據準確性、完整性、邏輯性、協調性的審核力度,強化異常數據追溯核實。對於不合格數據,要形成審核意見並逐級退回調查對象重新填報,修改後再審核上報。
(五)強化數據安全保密管理,守牢安全底線。各省級生態環境部門要落實數據安全管理責任,規範調查對象個體數據的訪問、導出、使用許可權,嚴禁違規洩露、擴散調查對象商業秘密與敏感資訊。
五、聯繫人及聯繫方式
聯繫人:生態環境部科技與財務司 王帥
電話:(010)65645386
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東長安街12號
聯繫人:中國環境保護産業協會 王妍
電話:(010)52806510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二七劇場路6號
聯繫人:生態環境部環境規劃院 辛璐
電話:(010)89658340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區實興大街15號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2026年7月10日
(此件社會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