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區(生態工業園區)達標復核的通知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遼寧省、吉林省、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山東省、河南省、湖南省、廣東省、四川省、貴州省、雲南省、陜西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生態環境廳(局):
根據《生態工業園區建設標準》(HJ 274—2026)(以下簡稱《標準》)要求,已命名的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區(生態工業園區)(以下簡稱生態工業園區)自2029 年1月1日起執行《標準》。為推進73家已命名生態工業園區(名單見附件1)達到《標準》,生態工業園區建設協調機制工作組擬於2027—2029年組織開展3批次生態工業園區達標復核。已命名的生態工業園區可自主選擇申請參與任意批次達標復核,通過復核的視為達到《標準》。3批次復核結束後,未達到《標準》的生態工業園區將撤銷命名。
請申請達標復核的園區填寫《達標自評表》(見附件2),與相關支撐材料一併報送省級生態環境部門。請各省級生態環境部門組織開展審核,並分別於2027年6月30日、2028年6月30日、2029年6月30日前,將參與當年達標復核的園區申請材料,報送生態環境部科技與財務司。
聯繫人:科技與財務司 王帥
電話:(010)65645386
郵箱:touzichu@mee.gov.cn
附件:
2.達標自評表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2026年7月29日
(此件社會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