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公開徵求《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修訂徵求意見稿)》意見的函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法典》中關於核技術利用放射性污染防治有關要求,加強對核技術利用活動的監督管理,確保輻射安全,我部組織對《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進行修訂,形成《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修訂徵求意見稿)》,現公開徵求意見。徵求意見稿及編制説明可登錄我部網站 ( http://www.mee.gov.cn/)“意見徵集”欄目檢索查閱。
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個每人平均可提出意見和建議,有關意見請書面反饋我部,電子版材料請同時發至聯繫人郵箱。徵求意見截止時間為2026年11月24日。
聯繫人:輻射源安全監管司 孫躍先
核與輻射安全中心 王寅寧
電話:(010)65646153
(010)82205504
郵編:100006
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東安門大街82號
郵箱:wangyinning@chinansc.cn
附件:1.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修訂徵求意見稿)
2.《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修訂徵求意見稿)》編制説明
3.徵求意見反饋單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2026年10月24日
(此件社會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