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公開徵求國家生態環境標準《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泄漏檢測與修復技術指南》(HJ 1230—2021)修改單(徵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法典》,進一步規範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VOCs)泄漏檢測與修復(LDAR)工作,強化VOCs無組織排放精準管控,有效支撐VOCs環境保護稅徵收,我部組織編制了《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泄漏檢測與修復技術指南》(HJ 1230—2021)修改單,現公開徵求意見。標準徵求意見稿和編制説明可登錄我部網站(http://www.mee.gov.cn)“意見徵集”欄目檢索查閱。
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個每人平均可提出意見建議。請於2026年12月4日前將意見書面反饋我部,意見的電子版請同時發送至聯繫人郵箱。
聯繫人:生態環境部大氣環境司 劉通浩
電話:(010)65645576
傳真:(010)65645580
郵箱:dqsgdy@mee.gov.cn
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東長安街12號
聯繫人:生態環境部環境標準研究所 譚玉菲
電話:(010)84924935
傳真:(010)84919396
郵箱:tanyf@craes.org.cn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安外大羊坊8號
附件:
1.徵求意見單位名單
2.《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泄漏檢測與修復技術指南》(HJ 1230-2021)修改單(徵求意見稿)
3.《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泄漏檢測與修復技術指南》(HJ 1230-2021)修改單(徵求意見稿)編制説明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2026年10月30日
(此件社會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