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公開徵求《固定污染源廢氣(SO2、NOX、顆粒物)排放連續自動監測系統技術要求(徵求意見稿)》等4項國家生態環境標準意見的通知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法典》和《生態環境監測條例》,規範生態環境監測工作,我部組織編制了《固定污染源廢氣(SO2、NOX、顆粒物)排放連續自動監測系統技術要求》等4項國家生態環境標準徵求意見稿,現公開徵求意見。標準徵求意見稿及其編制説明,可登錄我部網站(http://www.mee.gov.cn)“意見徵集”欄目檢索查閱。
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個每人平均可提出意見和建議。請於2026年12月4日前將意見建議書面反饋我部,並註明聯繫人及聯繫方式,電子文檔請同時發送至聯繫人郵箱。
聯繫人:生態環境部生態環境監測司 師耀龍
電話:(010)65646383
郵箱:zhiguanchu@mee.gov.cn
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東安門大街82號
郵編:100006
附件:
1.徵求意見單位名單
2.固定污染源廢氣(SO2、NOX、顆粒物)排放連續自動監測系統技術要求(徵求意見稿)
3.《固定污染源廢氣(SO2、NOX、顆粒物)排放連續自動監測系統技術要求(徵求意見稿)》編制説明
4.固定污染源廢氣(SO2、NOX、顆粒物)排放連續自動監測技術規範(徵求意見稿)
5.《固定污染源廢氣(SO2、NOX、顆粒物)排放連續自動監測技術規範(徵求意見稿)》編制説明
7.《固定污染源攜帶型監測設備數據傳輸技術要求(徵求意見稿)》編制説明
8.固定污染源現場監測設備防範篡改偽造功能通用要求(徵求意見稿)
9.《固定污染源現場監測設備防範篡改偽造功能通用要求(徵求意見稿)》編制説明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2026年10月30日
(此件社會公開)
附件1
徵求意見單位名單
1.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態環境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生態環境局
2.生態環境部各流域海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及生態環境監測與科學研究中心
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態環境監測站(中心),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生態環境第一監測站
4.生態環境部環境應急與事故調查中心
5.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
6.中國環境監測總站
7.生態環境部環境發展中心
8.生態環境部南京環境科學研究所
9.生態環境部華南環境科學研究所
10.生態環境部環境工程評估中心
11.生態環境部衛星環境應用中心
12.國家海洋環境監測中心
(部內徵求法規司、大氣司、環評司、執法局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