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陽江核電廠經驗反饋專項檢查報告》的函
陽江核電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核設施安全監督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我局委託生態環境部華南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組織檢查組于2022年11月14日至17日對你公司陽江核電廠開展經驗反饋專項檢查。
現將檢查報告印發給你公司,你公司應採取有效措施,落實檢查報告中提出的各項核安全管理要求,並及時將整改情況報送我局和生態環境部華南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
國家核安全局
2022年12月10日
(此件社會公開)
陽江核電廠經驗反饋專項檢查報告
檢查單位:生態環境部華南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
受檢單位:陽江核電有限公司
檢查日期:2022年11月14日至17日
一、檢查目的
檢查陽江核電廠經驗反饋體系的建立情況及運轉有效性,核查陽江核電廠對國家核安全局經驗反饋發文的處理與落實情況。
二、檢查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
(二)《核動力廠營運單位核安全報告規定》及配套指南;
(三)《核動力廠調試和運作安全規定》及相關導則;
(四)《核動力廠設計安全規定》及相關導則;
(五)《核電廠品質保證安全規定》及相關導則;
(六)《關於開展核動力廠營運單位經驗反饋工作專項檢查的通知》(國核安發〔2022〕35號);
(七)國家核安全局審查認可或批准的其他文件。
三、檢查活動
2022年11月14日至17日,國家核安全局委託生態環境部華南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以下簡稱華南監督站)組織檢查組(名單見附件1)對陽江核電廠開展了經驗反饋專項檢查。
檢查採用聽取彙報、報告審查、人員訪談、查閱文件、觀察經驗反饋活動和現場勘察等方式進行。陽江核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營運單位)有關工作人員(名單見附件2)參加了檢查。營運單位在檢查中給予了積極配合,檢查達到了預期目的。
四、檢查內容
(一)運作經驗反饋體系建立情況及運轉有效性
檢查組聽取了營運單位運作經驗反饋管理工作彙報,檢查了《經驗反饋管理政策》《外部經驗反饋管理》等經驗反饋程式,現場觀察了日常生産與經驗反饋聯合運作會議,並按照營運單位的核電廠運作經驗反饋工作流程分別對營運單位經驗反饋體系的組織機構、管理程式、經驗反饋資訊系統、經驗反饋人員的資質和授權、資訊識別和收集、篩選和分級、調查和分析、趨勢分析、糾正行動、資訊的使用和交流、文件記錄等多方面內容進行了檢查。
(二)國家核安全局經驗反饋發文處理與落實情況
檢查組核查了營運單位針對國家核安全局經驗反饋發文的處理與落實情況,重點核查了針對國核安函〔2018〕46號、國核安函〔2019〕7號、國核安函〔2019〕56號、國核安函〔2020〕59號、國核安函〔2021〕94號、國核安函〔2022〕1號和核電函〔2021〕6號發文開展的經驗反饋工作情況,並選取相關糾正行動涉及的改造項目進行了現場踏勘。
五、檢查發現問題
本次檢查發現的主要問題如下:
(一)報送國家核安全局的《關於提交陽江核電廠經驗反饋工作專項檢查自查報告的函》(廣陽江函〔2022〕93號)中,部分內容與現場實際不符,如自查報告附錄2的經驗反饋通告改進行動清單中,有1份通告的改進行動數量統計錯誤,3份通告的備註內容缺項。
(二)經驗反饋相關工作程式存在缺項,部分程式未及時按照新版《核動力廠調試和運作安全規定》《核動力廠運作經驗反饋》進行修訂,如《外部經驗反饋管理》《異常和事件NG通知單管理》未將其他相關工業資訊、網路安全、洪水、地震、颱風納入經驗反饋範圍,趨勢分析和群廠經驗反饋程式不完善。
(三)部分經驗反饋工作程式未嚴格執行,如營運單位未按照《設備故障根本原因分析工作導則》的要求對承包商單位人員培訓進行核查,部分異常和事件通知單填寫不滿足《異常和事件NG通知單管理》的要求,部分糾正行動的變更和驗證關閉不滿足《事件相關糾正行動管理》的要求。
(四)對存在群廠共模風險的異常資訊的識別存在不足,部分異常資訊未納入群廠經驗反饋篩選範圍,如陽江核電廠多臺機組役前檢查項目漏檢問題、核二三級安全閥管線設計缺陷問題。
六、檢查結論和管理要求
通過檢查,檢查組認為營運單位針對陽江核電廠建立了經驗反饋體系,相關經驗反饋工作開展總體有序,但在體系的完備性、程式執行的規範性、群廠經驗反饋資訊識別等方面存在弱項。針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檢查組對營運單位提出如下管理要求。
(一)應進一步重視經驗反饋相關工作,嚴格執行國家核安全局管理要求,同時加強上報文件的品質控制,確保文件準確反映現場情況。
(二)應參照現行有傚法規標準文件,對陽江核電廠經驗反饋相關工作程式進行對照梳理和適應性修改,補充經驗反饋體系相關程式缺項。
(三)應嚴格按照工作程式開展經驗反饋工作,確保經驗反饋體系實施有據、運轉有效。
(四)應加強對存在群廠共模風險的異常資訊的識別,完善相關管理措施,進一步提高群廠經驗反饋成效。
營運單位應積極採取措施落實上述管理要求,並在收到本報告後1個月內將整改計劃書面報送國家核安全局,在所有整改工作完成後將最終整改報告報送國家核安全局。
附件:
1.檢查組人員名單
2.陽江核電有限公司人員名單
抄送:生態環境部華南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核與輻射安全中心,中國廣核集團有限公司。
附件1
檢查組人員名單
姓 名 |
單 位 |
職務/職稱 |
秦 偉 |
生態環境部華南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 |
副處長 |
周 素 |
生態環境部華南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 |
監督員 |
李長豐 |
生態環境部華南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 |
監督員 |
王孝權 |
生態環境部華南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 |
監督員 |
陳麗輝 |
蘇州核安全中心 |
高工 |
白 弢 |
大亞灣核電運營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
科長 |
楊加彬 |
臺山核電合營有限公司 |
高工 |
姜 勇 |
臺山核電合營有限公司 |
高工 |
劉 磊 |
中廣核惠州核電有限公司 |
高工 |
附件2
陽江核電有限公司人員名單
姓 名 |
單 位 |
職務/職稱 |
楊劍兵 |
陽江核電有限公司 |
副總經理 |
陳家興 |
陽江核電有限公司 |
副總工 |
何 钚 |
陽江核電有限公司核安全與執照部 |
經理 |
楊學成 |
陽江核電有限公司運作一部 |
經理 |
王 磊 |
陽江核電有限公司儀控部 |
經理 |
張輝武 |
陽江核電有限公司運作二部 |
副經理 |
孫旭峰 |
陽江核電有限公司電氣部 |
副經理 |
朱劍銳 |
陽江核電有限公司生産服務部 |
副經理 |
王樹昌 |
陽江核電有限公司技術部 |
副經理 |
梁 偉 |
陽江核電有限公司機械部 |
副經理 |
費鑫鑫 |
陽江核電有限公司設備管理部 |
副經理 |
蔡 俊 |
陽江核電有限公司化學環保部 |
副經理 |
錢 斌 |
陽江核電有限公司核安全與執照部 |
科長 |
陳 威 |
陽江核電有限公司核安全與執照部 |
工程師 |
馮國輝 |
陽江核電有限公司儀控部 |
工程師 |
梁鑫濤 |
陽江核電有限公司生産服務部 |
工程師 |
許佳興 |
陽江核電有限公司運作三部 |
工程師 |
劉佳冰 |
陽江核電有限公司機械部 |
工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