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同意滬東重機有限公司等12家單位民用核安全設備許可證資訊變更的通知
滬東重機有限公司、中航太克(廈門)電力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新閔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蘇萬恒鑄業有限公司、鞍鋼重型機械有限責任公司、重慶川儀自動化股份有限公司、蘇州高中壓閥門廠有限公司、北京廣利核系統工程有限公司、中國核工業第二二建設有限公司、攀鋼集團成都鋼釩有限公司、大連寶原核設備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陜柴重工核應急裝備有限公司:
根據《民用核安全設備監督管理條例》及其配套規章的要求,我局對相關單位民用核安全設備許可證資訊變更的申請進行了審查。經研究,同意滬東重機有限公司、中航太克(廈門)電力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新閔重型鍛造有限公司、江蘇萬恒鑄業有限公司、鞍鋼重型機械有限責任公司、重慶川儀自動化股份有限公司、蘇州高中壓閥門廠有限公司、北京廣利核系統工程有限公司、中國核工業第二二建設有限公司、攀鋼集團成都鋼釩有限公司、大連寶原核設備有限公司、西安陜柴重工核應急裝備有限公司等12家單位民用核安全設備許可證資訊變更(見附件)。
國家核安全局
2024年1月24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華北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核與輻射安全中心,上海核安全審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