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浙江三澳核電廠1號機組運作許可證頒發前綜合檢查報告》的函
關於印發《浙江三澳核電廠1號機組運作許可證頒發前綜合檢查報告》的函
中廣核蒼南核電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核設施安全監督管理條例》有關規定,我局組織檢查組于2025年10月28日至31日對你公司浙江三澳核電廠1號機組進行了運作許可證頒發前綜合檢查。
現將檢查報告印送給你公司,請採取有效措施,落實檢查報告中提出的各項要求,確保浙江三澳核電廠1號機組運作安全。
國家核安全局
2025年11月10日
(此件社會公開)
浙江三澳核電廠1號機組運作許可證頒發前綜合檢查報告
檢查單位名稱:生態環境部(國家核安全局)
受檢單位名稱:中廣核蒼南核電有限公司
檢查日期:2025年10月28日至31日
一、檢查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核設施安全監督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
(五)《中華人民共和國核材料管制條例》及其實施細則;
(六)《核電廠核事故應急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
(七)《民用核安全設備監督管理條例》及配套文件;
(八)《放射性廢物安全管理條例》;
(九)《核電廠品質保證安全規定》;
(十)《核動力廠設計安全規定》;
(十一)《核動力廠調試和運作安全規定》;
(十二)《中廣核浙江三澳核電廠1、2號機組最終安全分析報告》;
(十三)《中廣核浙江三澳核電廠1、2號機組環境影響報告書(運作階段)》;
(十四)《中廣核浙江三澳核電廠1、2號機組品質保證大綱(運作階段)》;
(十五)《三澳核電廠1、2號機組調試大綱》;
(十六)《三澳核電廠1、2號機組在役檢查大綱》;
(十七)核電廠建造、安裝和調試適用的標準規範;
(十八)國家核安全局發佈的管理要求等。
二、檢查內容
(一)品質保證大綱實施;
(二)構築物和核安全設備;
(三)系統調試;
(四)運作生産準備;
(五)輻射防護;
(六)應急準備;
(七)實物保護和燃料貯存;
(八)放射性廢物管理和環境保護設施;
(九)核動力廠防火;
(十)許可證條件、運作許可證申請文件及審評問題落實情況;
(十一)建造階段核安全監督檢查管理要求的落實情況。
三、檢查組織
2025年10月28日至31日,生態環境部(國家核安全局)組織檢查組對浙江三澳核電廠1號機組進行了運作許可證頒發前綜合檢查。檢查組聽取了中廣核蒼南核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營運單位)關於浙江三澳核電廠1號機組首次裝料前準備情況的工作彙報。
在聽取彙報的基礎上,檢查組對浙江三澳核電廠1號機組的品質保證大綱實施、構築物和核安全設備、系統調試、運作生産準備、輻射防護、應急準備、實物保護和燃料貯存、放射性廢物管理及環境保護設施、核動力廠防火、建造許可證條件、運作許可證申請文件及審評問題的落實情況、歷次核安全監督檢查管理要求的落實情況等方面進行了重點檢查,對建造、調試和生産準備相關文件、程式、報告和記錄進行了抽查,對建造事件、重要不符合項處理結果進行了抽查,與有關技術和管理人員進行了對話,對浙江三澳核電廠1號機組反應堆廠房、安全廠房、電氣廠房、燃料廠房、核輔助廠房、主控室、應急指揮中心、環境實驗室、核島廢液貯存罐廠房、流出物實驗室、海工構築物等進行了現場查看。營運單位及相關單位對檢查給予了積極配合,檢查達到了預期目的。
四、檢查情況
(一)品質保證
根據核安全法規的有關要求,營運單位建立了相應的品質保證體系及組織機構,發佈實施了各階段品質保證大綱和施工、設計、採購、調試等領域的管理程式,並能夠按照要求對不符合項、物項和記錄等進行管控。
(二)構築物和核安全設備
浙江三澳核電廠1號機組核島土建已完成,反應堆冷卻劑系統、專設安全設施、輔助系統、電氣儀控系統等核安全相關係統的設備已安裝完成,役前檢查工作已全部完成,構築物目前剩餘2個子項未完成廠房及構築物移交(BHO),土建安裝類核安全相關不符合項已全部關閉,構築物和核安全設備的建造安裝品質受控。
(三)系統調試
浙江三澳核電廠1號機組首次裝料前需完成調試大綱範圍內的試驗共595項,已完成591項,未完成4項,其中3項為狀態轉換相關試驗,將持續至裝料前完成,1項根據裝料開始時間倒排執行。首次裝料及裝料後共209項調試試驗,試驗程式已全部生效。
(四)運作生産準備
根據核安全法規要求,營運單位建立了運作領域的組織機構,明確了關鍵崗位職責,1號機組現有高級操縱員33人、操縱員31人,滿足1號機組運作需求。1號機組首次裝料前需向生産移交的系統共978個,已全部移交。
(五)輻射防護
營運單位建立了相應的輻射防護管理體系,配備了經過培訓授權的輻射防護人員,輻射監測系統及主要的輻射防護設施設備已投入使用或具備投運條件,反應堆廠房、安全廠房、燃料廠房、核輔助廠房等區域已經完成核清潔,具備輻射控制區建立的條件。
(六)應急準備
根據《核電廠核事故應急管理條例》等法規要求,營運單位建立了應急響應組織,能夠滿足1號機組的應急管理要求,應急人員資質和培訓授權滿足管理程式要求,應急預案和執行程式完備,應急設施設備處於可用狀態,1號機組首次裝料前應急演習已實施。
(七)實物保護和燃料貯存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核材料管制條例》《核設施實物保護》等法規和文件要求,營運單位建立了實物保護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1號機組控制區、保護區、要害區的實體屏障已投用,實物保護系統、保衛控制中心已投運,1號機組首爐燃料組件共177組,已全部貯存于燃料廠房。
(八)放射性廢物管理及環境監測
營運單位建立了放射性廢物管理組織機構,制定了放射性廢物管理程式和放射性廢物處置方案;建立了環境監測系統、環境實驗室和流出物實驗室,環境監測系統和流出物監測系統已完成調試。
(九)核動力廠防火
營運單位制定了消防管理和技術程式,防火分區邊界和防火屏障總體完整,消防水生産系統和管網系統等已投入運作,核島消防系統和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已調試完成。
(十)許可證條件、運作許可證申請文件及審評問題落實情況
浙江三澳核電廠1號機組建造許可證條件已按要求落實或在長期執行中,1號機組運作許可證的申請文件已獲得批復或通過技術審評。
(十一)歷次核安全監督檢查管理要求的落實情況
自浙江三澳核電廠1號機組核島澆築第一罐混凝土以來,針對國家核安全局和華東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核安全監督檢查中對1號機組提出的各項管理要求,營運單位已全部整改完成。
五、檢查結論和改進要求
通過檢查,檢查組認為浙江三澳核電廠1號機組建造階段品質保證體系運轉正常,與核安全有關的活動處於受控狀態。首次裝料前調試項目已基本完成,調試品質受控。安全相關構築物、系統和設備的移交工作正在按計劃實施,運作生産準備工作滿足核安全要求。輻射防護、應急準備、實物保護、放射性廢物管理、環境監測、核動力廠防火等方面工作有序開展。
檢查共形成35個檢查記錄單,提出5項整改要求。檢查組認為,營運單位在按計劃完成運作前的相關工作和下述整改要求,並經華東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確認後,浙江三澳核電廠1號機組運作前的準備工作是可以接受的。
(一)針對取水明渠、排水暗涵實體施工因暫不具備施工條件而未完工和海水淡化廠房防雷接地未全部安裝完成等問題,營運單位應在首次裝料前完成相關構築物的土建安裝工作,確保滿足相關要求。
(二)針對應急控制盤(ECP)中A列與B列信號電纜佈置不滿足冗余通道或序列之間獨立性要求的問題,營運單位應在首次裝料前完成相應的整改工作,並排查主控室內不同安全通道電纜佈置的獨立性。
(三)針對實物保護周界個別位置存在薄弱環節,生物遮罩防火門缺失密封條,應急柴油機廠房墻面存在表觀裂縫、麻面(氣孔)等部分實體工程存在缺陷的問題,營運單位應在裝料前完成相關物項的排查和消缺工作,並加強成品保護。
(四)針對借出記錄中的放射源編碼與實際借出的不一致,《換料總則》程式缺少首次裝料相關內容等部分文件及記錄控制不規範的問題,營運單位應加強文件管理,及時完善相關文件,確保文件的一致性和有效性。
(五)營運單位應在1號機組首次裝料前完成所有相關調試試驗,關閉相關開口項,確保滿足首次裝料要求。
營運單位應認真落實檢查組提出的管理要求,並及時將改進措施和落實情況提交生態環境部(國家核安全局)和華東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
抄送:生態環境部華東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核與輻射安全中心,中國廣核集團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