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同意重慶川儀自動化股份有限公司等15家單位民用核安全設備許可證和俄羅斯Joint Stock Company“Atommashexport”等2家境外單位註冊登記確認書資訊變更的通知
重慶川儀自動化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電機股份有限公司、東方法馬通核泵有限責任公司、浙江上風高科專風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揚州曙光電纜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一機床廠有限公司、山東核電設備製造有限公司、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方大炭炭複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鞍鋼重型機械有限責任公司、艾默生過程管理(天津)閥門有限公司、上海新閔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國核工業第二二建設有限公司、上海電氣電站設備有限公司、長沙水泵廠有限公司、俄羅斯Joint Stock Company“Atommashexport”、德國SCHOTT AG:
根據《民用核安全設備監督管理條例》及其配套規章的要求,我局對相關單位民用核安全設備許可證及境外單位註冊登記確認書資訊變更的申請進行了審查。經研究,同意重慶川儀自動化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電機股份有限公司、東方法馬通核泵有限責任公司、浙江上風高科專風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揚州曙光電纜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一機床廠有限公司、山東核電設備製造有限公司、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方大炭炭複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鞍鋼重型機械有限責任公司、艾默生過程管理(天津)閥門有限公司、上海新閔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國核工業第二二建設有限公司、上海電氣電站設備有限公司、長沙水泵廠有限公司等15家單位民用核安全設備許可證相關資訊變更為附件1中內容,許可證其餘條件和內容保持不變;俄羅斯Joint Stock Company“Atommashexport”和德國SCHOTT AG等2家境外單位註冊登記確認書相關資訊變更為附件2中內容,許可證其餘條件和內容保持不變。
附件:
國家核安全局
2026年2月28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華北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核與輻射安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