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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確認國和一號示範工程1、2號機組運作許可證法定代表人資訊變更的函
國核示範電站有限責任公司:
你公司《國核示範關於申請變更國和一號示範工程1、2號機組運作許可證法定代表人資訊的請示》(國家電投示範發〔2026〕36號)收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和《核動力廠、研究堆、核燃料迴圈設施安全許可程式規定》的有關要求,我局對你公司提交的關於國和一號示範工程1、2號機組運作許可證法定代表人資訊變更的申請進行了審查,認為相關資訊的變更符合核設施安全許可證變更的程式要求,現予確認。
附件:核設施安全許可證變更資訊
國家核安全局
2026年3月12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生態環境部華東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