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浙江三澳核電廠2號機組運作許可證頒發前綜合檢查報告》的函
中廣核蒼南核電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核設施安全監督管理條例》有關規定,我局組織檢查組于2026年9月14日至18日對你公司浙江三澳核電廠2號機組進行了運作許可證頒發前綜合檢查。
現將檢查報告印送給你公司,請採取有效措施,落實檢查報告中提出的各項要求,確保浙江三澳核電廠2號機組運作安全。
國家核安全局
2026年10月8日
(此件社會公開)
浙江三澳核電廠2號機組運作許可證頒發前綜合檢查報告
檢查單位名稱:生態環境部(國家核安全局)
受檢單位名稱:中廣核蒼南核電有限公司
檢查日期:2026年9月14日至18日
一、檢查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法典》;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核設施安全監督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核材料管制條例》及其實施細則;
(五)《核電廠核事故應急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
(六)《民用核安全設備監督管理條例》及配套文件;
(七)《放射性廢物安全管理條例》;
(八)《核電廠品質保證安全規定》;
(九)《核動力廠設計安全規定》;
(十)《核動力廠調試和運作安全規定》;
(十一)中廣核浙江三澳核電廠1、2號機組最終安全分析報告;
(十二)中廣核浙江三澳核電廠1、2號機組環境影響報告書(運作階段);
(十三)中廣核浙江三澳核電廠1、2號機組品質保證大綱(運作階段);
(十四)三澳核電廠1、2號機組調試大綱;
(十五)三澳核電廠1、2號機組在役檢查大綱;
(十六)核電廠建造、安裝和調試適用的標準規範;
(十七)國家核安全局發佈的管理要求等。
二、檢查內容
(一)品質保證大綱實施;
(二)構築物和核安全設備;
(三)系統調試;
(四)運作生産準備;
(五)輻射防護;
(六)應急準備;
(七)實物保護和燃料貯存;
(八)放射性廢物管理和環境保護;
(九)核動力廠防火;
(十)建造許可證條件、運作許可證申請文件及審評問題落實情況;
(十一)建造階段核安全監督檢查管理要求落實情況;
(十二)其他,如福島改進項。
三、檢查組織
2026年9月14日至18日,生態環境部(國家核安全局)組織檢查組對浙江三澳核電廠2號機組進行了運作許可證頒發前綜合檢查。檢查組聽取了中廣核蒼南核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營運單位)關於浙江三澳核電廠2號機組首次裝料前準備情況的工作彙報。
在聽取彙報的基礎上,檢查組採用文件抽查、人員對話、現場查看等方式,對浙江三澳核電廠2號機組的品質保證大綱實施情況、首次裝料前各項準備工作、許可證條件和核安全監督檢查管理要求落實情況等進行了重點檢查,營運單位及相關單位對檢查給予了積極配合,檢查達到了預期目的。
四、檢查情況
(一)品質保證
根據核安全法規有關要求,營運單位建立了相應的品質保證體系及組織機構,生效實施了各階段品質保證大綱和施工、設計、採購、調試等領域的管理程式,並能夠按照要求對安全物項及相關不符合項處理等進行有效管控。
(二)構築物和核安全設備
浙江三澳核電廠2號機組核島土建已完成,反應堆冷卻劑系統、專設安全設施、輔助系統等核安全相關係統的設備已安裝完成,役前檢查工作已全部完成,構築物和核安全設備的建造安裝品質總體受控。
(三)系統調試
浙江三澳核電廠2號機組首次裝料前需完成的調試試驗共591項,已完成587項,其餘《第Ⅱ.4階段水化學監視(TP-2-CDF-15)》《裝料前硼濃度檢查(TP-2-CDF-16)》《裝料準備(TP-2-ENS-24)》《探測器通道檢查試驗(TP-2-RPN-12)》等4項按計劃進行。
(四)運作生産準備
營運單位按核安全法規要求建立了運作組織機構,明確了關鍵崗位職責,2號機組現有高級操縱員40人、操縱員43人,滿足機組運作需要。2號機組首次裝料前需移交系統共627個,已全部向運作移交。
(五)輻射防護
營運單位建立了輻射防護組織機構和輻射防護文件體系,配備了經過培訓授權的輻射防護人員,輻射監測系統和設備已具備投運條件,輻射控制區相關廠房已實施邊界管控,具備建立輻射控制區的條件。
(六)應急準備
根據《核電廠核事故應急管理條例》等法規要求,營運單位建立了應急響應組織。應急人員資質和培訓授權滿足程式管理要求,應急預案和執行程式齊備,應急設施設備處於可用狀態,場內綜合應急演習已實施。
(七)實物保護和燃料貯存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核材料管制條例》等規定,營運單位建立了實物保護組織機構和管理程式體系。2號機組控制區、保護區和要害區的實物保護系統、保衛控制中心相關係統已完成調試並投入運作。2號機組首爐燃料組件及相關組件已全部貯存于核燃料廠房。
(八)放射性廢物管理及環境監測
營運單位建立了放射性廢物管理組織機構,制定了放射性廢物管理程式和放射性廢物處置方案,放射性廢物處理系統、流出物監測系統及環境監測設施已投入使用。
(九)核動力廠防火
根據《核電廠消防安全監督管理暫行規定》等規定,營運單位落實了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建立了消防管理文件體系;對核島建立了防火分區,防火屏障總體完整,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滅火系統可用。
(十)建造許可證條件、運作許可證申請文件及審評問題落實情況
浙江三澳核電廠2號機組建造許可證條件已按要求落實;1、2號機組最終安全分析報告等運作許可證申請文件審評要求已落實或按計劃落實。
(十一)建造階段核安全監督檢查管理要求落實情況
自浙江三澳核電廠2號機組核島澆築第一罐混凝土以來,國家核安全局、華東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歷次核安全監督檢查共提出管理要求210項,營運單位正按計劃對4項長期整改項進行整改,其他整改項已完成整改。
五、檢查結論和改進要求
通過檢查,檢查組認為浙江三澳核電廠2號機組建造階段品質保證體系運轉正常,與核安全有關的建造、調試活動處於受控狀態。安全相關構築物、系統和設備的移交工作已經完成。運作生産準備、輻射防護、應急準備、實物保護、放射性廢物管理、環境監測和核動力廠防火滿足相關安全要求。
本次檢查共形成44個檢查記錄單,檢查組提出以下7項整改要求。
(一)針對首次裝料前應完成的4項調試試驗,營運單位應在2號機組首次裝料前完成。
(二)常規島廢液處理站氨氮污染物處理設施已完成現場改造和調試工作,營運單位應在2號機組首次裝料前對原路徑管線進行隔離處理,在機組運作期間加強常規島氨氮廢水處理管理,確保廢水排放達標。
(三)針對影響首次裝料的3項意外事件單(UES)和1項保留項(OT)等問題,營運單位應在2號機組首次裝料前關閉上述問題。
(四)針對2號機組核儀錶系統探測器未安裝、探測器通道檢查試驗未完成、核島廠房火災探測器未聯動聲光報警和通風系統防火閥等問題,營運單位應在2號機組首次裝料前完成相關工作。
(五)針對2號機組主控盤臺P信號錯誤導致觸發安注信號的問題,營運單位應在2號機組首次裝料前完成機組保護信號和狀態控制信號的核查,確保邏輯組態及主控盤臺顯示正確。
(六)針對調試期間出現的多起人因問題,營運單位應進一步剖析原因,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加強防人因工具的使用,切實提升運作人員技能水準和風險意識,在2號機組首次裝料前提交專題報告。
(七)針對個別管理程式、施工文件、技術文件、運作規程等存在內容不完善、描述不嚴謹、記錄不規範等問題,營運單位應加強文件管理,舉一反三,完善相關文件,確保文件品質。
營運單位應認真落實檢查組提出的管理要求,在浙江三澳核電廠2號機組運作許可證頒發前將改進措施和落實情況提交國家核安全局和生態環境部華東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
抄送:生態環境部華東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核與輻射安全中心,中機生産力促進中心,中國廣核集團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