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遼寧徐大堡核電廠3號機組運作許可證頒發前綜合檢查暨環境保護“三同時”檢查報告》的函
中核遼寧核電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核設施安全監督管理條例》有關規定,我局組織檢查組于2026年10月9日至13日對你公司遼寧徐大堡核電廠3號機組進行了運作許可證頒發前綜合檢查暨環境保護“三同時”檢查。
現將檢查報告印送給你公司,請採取有效措施,落實檢查報告中提出的各項要求,確保遼寧徐大堡核電廠3號機組運作安全。
國家核安全局
2026年10月18日
(此件社會公開)
遼寧徐大堡核電廠3號機組運作許可證頒發前綜合檢查暨環境保護“三同時”檢查報告
檢查單位名稱:生態環境部(國家核安全局)
受檢單位名稱:中核遼寧核電有限公司
檢查日期:2026年10月9日至13日
一、檢查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原子能法》;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法典》;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核設施安全監督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
(五)《中華人民共和國核材料管制條例》及其實施細則;
(六)《核電廠核事故應急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
(七)《民用核安全設備監督管理條例》及配套文件;
(八)《放射性廢物安全管理條例》;
(九)《核電廠品質保證安全規定》;
(十)《核動力廠設計安全規定》;
(十一)《核動力廠調試和運作安全規定》;
(十二)《遼寧徐大堡核電廠3、4號機組最終安全分析報告》;
(十三)《遼寧徐大堡核電廠3、4號機組環境影響報告書(運作階段)》;
(十四)《遼寧徐大堡核電廠3、4號機組品質保證大綱(運作階段)》;
(十五)《遼寧徐大堡核電廠3、4號機組調試大綱》;
(十六)《遼寧徐大堡核電廠3、4號機組在役檢查大綱》;
(十七)核電廠建造、安裝和調試適用的標準規範;
(十八)國家核安全局發佈的管理要求等。
二、檢查內容
(一)品質保證大綱實施;
(二)構築物和核安全設備;
(三)系統調試;
(四)生産準備;
(五)輻射防護;
(六)應急管理;
(七)實物保護和燃料貯存;
(八)放射性廢物管理和環境監測;
(九)消防設施;
(十)許可證條件、運作許可證申請文件及審評問題落實情況;
(十一)建造階段核安全監督檢查管理要求的落實情況;
(十二)環境保護設施“三同時”。
三、檢查組織
生態環境部(國家核安全局)組織檢查組于2026年10月9日至13日對遼寧徐大堡核電廠3號機組進行了運作許可證頒發前綜合檢查暨環境保護“三同時”檢查。檢查組聽取了中核遼寧核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營運單位)關於遼寧徐大堡核電廠3號機組品質保證大綱實施、構築物和核安全設備、系統調試、生産準備、輻射防護、應急準備、實物保護和燃料貯存、放射性廢物管理及環境監測、消防設施和核安全監管要求落實情況的工作彙報。
在聽取彙報的基礎上,檢查組對遼寧徐大堡核電廠3號機組的品質保證大綱實施,構築物和核安全設備,系統調試,生産準備,輻射防護,應急準備,實物保護和燃料貯存,放射性廢物管理及環境監測,消防設施,環境保護設施“三同時”,許可證條件、運作許可證申請文件及審評問題的落實情況,建造階段核安全監督檢查管理要求的落實情況等方面進行了重點檢查,對建造、調試和生産準備相關文件、程式、報告和記錄進行了抽查,對建造事件、重要不符合項處理結果進行了抽查,與有關技術和管理人員進行了訪談,對遼寧徐大堡核電廠3號機組反應堆廠房、安全廠房、控制廠房、輔助廠房、應急柴油發電機廠房、汽輪機廠房、新燃料和工藝運輸設備貯存廠房、應急指揮中心、環境實驗室、取水口、污水處理設施、移動電源庫、危險廢物暫存庫等進行了現場踏勘。營運單位及相關單位對檢查給予了積極配合,檢查達到了預期目的。
四、檢查情況
(一)品質保證大綱實施
根據核安全法規的有關要求,營運單位建立了品質保證體系及組織機構,發佈了品質保證大綱和設計、採購、施工、調試、運作等領域的管理程式,能夠按照品質保證大綱及程式文件要求對品質活動進行管控。
(二)構築物和核安全設備
遼寧徐大堡核電廠3號機組土建施工已完成,反應堆冷卻劑系統、專設安全設施、輔助系統、電氣儀控系統等核安全相關係統的設備已安裝完成,役前檢查工作已全部完成,安全相關不符合項已全部關閉,構築物和核安全設備的建造品質總體受控。
(三)系統調試
遼寧徐大堡核電廠3號機組首次裝料前需完成調試大綱範圍內的278項試驗,已完成268項。首次裝料、首次臨界和低功率試驗階段的試驗程式已全部生效。
(四)生産準備
根據核安全法規要求,營運單位建立了運作領域的組織機構,明確了關鍵崗位職責。3號機組現有高級操縱員23人、操縱員13人,滿足運作需求,3號機組首次裝料所需的廠房和系統已全部移交。
(五)輻射防護
根據《電離輻射防護與輻射源安全基本標準》等要求,營運單位建立了輻射防護管理體系,配備了經過培訓授權的輻射防護人員,輻射監測系統及輻射防護設施設備已投入運作或具備投運條件,輻射控制區已具備投運條件。
(六)應急管理
根據《核電廠核事故應急管理條例》和《徐大堡核電廠場內核事故應急預案》等法規和文件要求,營運單位建立了核應急響應組織,核應急人員資質和培訓授權滿足管理程式要求,核應急預案和執行程式完備,核應急設施設備處於可用狀態,能夠滿足3號機組的核應急管理要求。3號機組首次裝料前核應急演習已實施。
(七)實物保護和燃料貯存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核材料管制條例》和《核設施實物保護》等法規和文件要求,營運單位建立了實物保護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3號機組控制區、保護區、要害區的實體屏障已投用,實物保護系統、保衛控制中心已投運。3號機組首批燃料組件共168組,已全部貯存于新燃料和工藝運輸設備貯存廠房。
(八)放射性廢物管理和環境監測
營運單位建立了放射性廢物管理組織機構,制定了放射性廢物管理程式和放射性廢物處置方案,建立了環境實驗室和流出物實驗室,編制了環境監測大綱、流出物監測大綱等相關管理程式,具備輻射環境監測能力。
(九)消防設施
營運單位制定了消防管理和技術程式,防火分區邊界和防火屏障總體完整,消防水生産系統和管網系統等已投入運作,核島消防系統和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已調試完成。
(十)許可證條件、運作許可證申請文件及審評問題落實情況
遼寧徐大堡核電廠3號機組建造許可證條件已按要求落實,3號機組運作許可證申請文件的審評承諾已得到落實或正按計劃推進。
(十一)建造階段核安全監督檢查管理要求的落實情況
自遼寧徐大堡核電廠3號機組核島澆築第一罐混凝土以來,生態環境部(國家核安全局)和生態環境部東北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對3號機組的核安全監督檢查共提出60項管理要求,已全部落實。
(十二)環境保護設施“三同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法典》及環評文件要求,營運單位建立了環境保護組織機構,編制了相關管理文件,落實了污染防治措施。環境保護設施已建設完成,具備與主體工程同時投産使用的條件。
五、檢查結論和管理要求
通過檢查,檢查組認為遼寧徐大堡核電廠3號機組建造階段品質保證體系運轉正常,與核安全有關的活動處於受控狀態。首次裝料前調試項目已基本完成,調試品質受控。安全相關構築物、系統和設備的移交工作已完成,運作生産準備工作滿足裝料要求。輻射防護、應急準備、實物保護、放射性廢物管理、生態環境保護、消防等方面工作有序開展。
檢查共形成72份檢查記錄單,並提出7項管理要求。檢查組認為,營運單位在完成運作前各項準備工作和本次檢查提出的相關管理要求,並經生態環境部東北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確認後,遼寧徐大堡核電廠3號機組運作前的準備工作是可以接受的。
(一)針對放射性廢液、廢氣處理系統及安全殼氫監測系統部分試驗未完成的問題,營運單位應在首次裝料前完成A階段大綱剩餘試驗項目。
(二)針對部分氫氣複合器與附近電纜橋架間距不滿足安裝要求的問題,營運單位應在首次裝料前排查同類問題並加以改進,確保設備正常執行功能。
(三)針對核應急參數傳輸功能尚未實現,以及場區內核應急標識不足的問題,營運單位應在首次裝料前完善核應急設施設備功能,切實滿足實際核應急需求。
(四)針對核島廠房部分火災探測裝置及滅火設備未投運,主控室火災自動報警控制器運作異常的問題,營運單位應在首次裝料前對核島區域內火災探測、報警、滅火設施設備進行全面排查和整改,確保核島消防相關係統運轉正常。
(五)針對聯合泵房未開展氣泡間隔系數試驗,以及抗凍耐久性指數不滿足設計要求的問題,營運單位應在首次裝料前按照標準要求開展氣泡間隔系數試驗,評估聯合泵房混凝土凍融環境下耐久性能。
(六)針對重要用戶冷卻水泵房混凝土氯離子擴散系數偏高的問題,營運單位應制定和實施核島重要構築物混凝土性能定期監測和評估方案。
(七)針對保護區、要害區存在探測盲區,入侵探測報警設備噪擾報警頻發的問題,營運單位應當採取措施,消除探測盲區,嚴控噪擾報警,確保實物保護系統滿足法規要求。
營運單位應認真落實檢查組提出的管理要求,並及時將改進措施和落實情況提交生態環境部(國家核安全局)和生態環境部東北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
抄送:生態環境部東北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核與輻射安全中心,遼寧省生態環境廳,中國核工業集團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