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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批准《國和一號示範工程1、2號機組調試大綱》(3版)的通知
國核示範電站有限責任公司:
你公司《關於申請批准修訂後〈國和一號示範工程1、2號機組調試大綱〉(3版)的請示》(國家電投示範發〔2022〕80號)收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核設施安全監督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我局對你公司提交的申請文件進行了技術審評,認為你公司修訂後的《國和一號示範工程1、2號機組調試大綱(3版)》是可以接受的,現予批准。
你公司在國和一號示範工程1、2號機組的調試過程中應做好以下工作:
一、嚴格執行調試大綱,保證大綱實施的有效性,確保調試安全和品質。調試過程中如發生重大異常,應及時向我局和華東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報告。
二、持續關注國和一號示範工程1、2號機組最終安全分析報告(FSAR)的審評結論,調試試驗項目的選取、試驗驗收準則的設定應始終與FSAR保持一致。
三、跟蹤評估變更對調試的影響,採取相應措施,確保調試驗證核電廠滿足設計要求和安全要求。
國家核安全局
2022年10月9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生態環境部華東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核與輻射安全中心。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2年10月9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