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批准東方電氣(武漢)核設備有限公司變更民用核安全設備製造許可活動範圍的通知
東方電氣(武漢)核設備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於辦理民用核安全設備製造許可證變更的申請》(東核司〔2021〕106號)收悉。經研究,通知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民用核安全設備監督管理條例》及其配套規章的要求,我局對你公司民用核安全設備製造許可活動範圍變更申請進行了審查,認為你公司在所申請的民用核安全設備製造方面具備了《民用核安全設備監督管理條例》第十三條及《民用核安全設備設計製造安裝和無損檢驗監督管理規定》第八條所要求的各項能力,同意你公司《民用核安全設備製造許可證》(國核安證字Z(21)06號)增加附件所列範圍。
你公司應按照許可證規定的範圍和條件開展民用核安全設備製造活動,確保民用核安全設備製造品質。
附件:東方電氣(武漢)核設備有限公司民用核安全設備製造許可活動範圍表(新增)
國家核安全局
2022年11月29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華北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核與輻射安全中心,中機生産力促進中心。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2年11月29日印發
附件
東方電氣(武漢)核設備有限公司民用核安全設備製造許可活動範圍表(新增)
堆型、功率 |
設備類別 |
核安全級別 |
製造活動範圍及完成形式 |
活動場所 |
備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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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式低溫供熱堆 |
堆內構件 |
核安全級 |
根據設備製造技術規格書的要求,按照確認的施工圖紙和技術條件進行製造,包括完成所有檢驗和試驗項目,提供最終産品及品質證明文件。 |
湖北省武漢市江夏區廟山開發區陽關大道8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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