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批准延續上海電氣核電設備有限公司等7家單位民用核安全設備許可證的通知
上海電氣核電設備有限公司、東方電氣集團東方鍋爐股份有限公司、中國能源建設集團浙江火電建設有限公司、東方法馬通核泵有限責任公司、長沙水泵廠有限公司、艾默生自動化流體控制(上海)有限公司、中國核工業第五建設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民用核安全設備監督管理條例》及其配套規章的要求,我局對相關單位民用核安全設備許可證延續申請進行了審查,認為上海電氣核電設備有限公司、東方電氣集團東方鍋爐股份有限公司、中國能源建設集團浙江火電建設有限公司、東方法馬通核泵有限責任公司、長沙水泵廠有限公司、艾默生自動化流體控制(上海)有限公司、中國核工業第五建設有限公司等7家單位在所申請的民用核安全設備活動方面滿足了《民用核安全設備監督管理條例》第十三條及《民用核安全設備設計製造安裝和無損檢驗監督管理規定》第八條所要求的各項條件,決定准予延續並頒發許可證(見附件)。許可證有效期至2028年3月31日。
各民用核安全設備許可證持證單位應按照許可證規定的範圍和條件,開展民用核安全設備活動,確保民用核安全設備品質。
國家核安全局
2023年3月29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華北、華東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核與輻射安全中心、蘇州核安全中心。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3年3月30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