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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批准《寧德核電廠1、2號機組化學與放射化學技術規範(2版-報批版)》的通知
福建寧德核電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於升版寧德核電廠1、2號機組化學與放射化學技術規範(版次1)的請示》(閩寧核〔2021〕37號)、《關於懇請審查〈寧德核電廠1、2號機組化學與放射化學技術規範(2版-報批版)〉的請示》(閩寧核〔2023〕71號)收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核設施安全監督管理條例》的有關要求,我局對你公司提交的申請文件進行了技術審評,認為你公司《寧德核電廠1、2號機組化學與放射化學技術規範(2版-報批版)》是可以接受的,現予批准。
你公司應嚴格遵守我局批准的化學與放射化學技術規範,確保寧德核電廠1、2號機組運作安全。
國家核安全局
2023年9月4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生態環境部華東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核與輻射安全中心。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3年9月4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