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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頒發《天紅核科技研發中心項目場址選擇審查意見書》的通知
江西天紅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於天紅核科技研發中心場址選擇審查申請的請示》(天紅科技〔2023〕1號)及相關附件收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及相關核安全法規,我局對你公司提交的《天紅核科技研發中心選址安全分析報告》及相關文件進行了核安全技術審查,認為滿足相關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的要求,決定頒發《天紅核科技研發中心項目場址選擇審查意見書》(國核安證字第2316號,見附件)。
你公司應切實承擔核安全責任,遵守《天紅核科技研發中心項目場址選擇審查意見書》中規定的條件,積極配合地方政府做好場址保護及公眾溝通等工作。在取得建造許可證前,不得開展天紅核科技研發中心項目安全重要構築物基礎混凝土的澆築活動。
國家核安全局
2023年11月7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江西省生態環境廳,生態環境部華東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核與輻射安全中心,國家電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3年11月8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