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頒發揚州龍川能源裝備有限公司民用核安全設備製造許可證的通知
揚州龍川能源裝備有限公司,揚州龍川鋼管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於申請揚州龍川能源裝備有限公司民用核安全設備製造許可證取證及登出原揚州龍川鋼管民用核安全設備製造許可證的請示》(龍川鋼管技質發〔2024〕第001號)收悉。經研究,通知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民用核安全設備監督管理條例》及其配套規章的要求,我局對相關申請進行了審查,認為揚州龍川能源裝備有限公司滿足了《民用核安全設備監督管理條例》第十三條及《民用核安全設備設計製造安裝和無損檢驗監督管理規定》第八條所要求的各項條件,決定向揚州龍川能源裝備有限公司頒發《民用核安全設備製造許可證》〔國核安證字Z(24)35號,見附件〕,許可證有效期至2029年9月30日,同時登出揚州龍川鋼管有限公司持有的民用核安全設備製造許可證〔國核安證字Z(22)34號〕。
揚州龍川能源裝備有限公司應按照許可證規定的範圍和條件,開展民用核安全設備製造活動,確保民用核安全設備製造品質。
附件:民用核安全設備製造許可證(國核安證字Z(24)35號)
國家核安全局
2024年8月12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華北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核與輻射安全中心,中機生産力促進中心。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4年8月12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