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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批准《陽江核電廠維修大綱》(13版)的通知
陽江核電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於〈陽江核電廠維修大綱〉修改升版的請示》(廣陽江〔2023〕98號)收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核設施安全監督管理條例》的有關要求,我局對你公司提交的申請文件進行了技術審評,認為你公司提交的《陽江核電廠維修大綱》(第13版)是可以接受的,現予批准。
你公司應嚴格按照我局批准的內容實施升版,確保陽江核電廠的運作安全。
國家核安全局
2024年9月7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生態環境部華南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核與輻射安全中心。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4年9月9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