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批准延續常州電站輔機股份有限公司等9家單位民用核安全設備許可證的通知
常州電站輔機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電機股份有限公司、揚州電力設備修造廠有限公司、中核控制系統工程有限公司、南京晨光東螺波紋管有限公司、阿法拉伐(江陰)設備製造有限公司、中國核動力研究設計院、中廣核檢測技術有限公司、中船重工特種設備有限責任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民用核安全設備監督管理條例》及其配套規章的要求,我局對相關單位民用核安全設備許可證延續申請進行了審查,認為常州電站輔機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電機股份有限公司、揚州電力設備修造廠有限公司、中核控制系統工程有限公司、南京晨光東螺波紋管有限公司、阿法拉伐(江陰)設備製造有限公司、中國核動力研究設計院、中廣核檢測技術有限公司、中船重工特種設備有限責任公司等9家單位在所申請的民用核安全設備活動方面滿足了《民用核安全設備監督管理條例》第十三條及《民用核安全設備設計製造安裝和無損檢驗監督管理規定》第八條所要求的各項條件,決定准予延續並頒發許可證(見附件),許可證有效期至2029年9月30日,同時登出佳木斯電機股份有限公司民用核安全設備設計和製造許可證〔國核安證字S(23)13號、國核安證字Z(23)16號〕。
各民用核安全設備許可證持證單位應按照許可證規定的範圍和條件,開展民用核安全設備活動,確保民用核安全設備品質。
國家核安全局
2024年9月16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生態環境部華北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核與輻射安全中心,中機生産力促進中心。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4年9月18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