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發佈核安全導則《核動力廠安全基準管理》的通知
為進一步完善我國核與輻射安全法規導則體系,指導核動力廠安全基準的篩選和維護工作,我局組織編制了核安全導則《核動力廠安全基準管理》(HAD103/15-2026),現予公佈,自公佈之日起實施。
國家核安全局
2026年5月27日
(此件社會公開)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6年5月27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