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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批准《陸豐核電廠5、6號機組維修大綱(1.0版)》的通知
中廣核粵東(陸豐)核電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於提請審查〈廣東陸豐核電廠5、6號機組維修大綱(1.0版)〉的請示》(廣核陸〔2025〕71號)和《關於懇請批准〈陸豐核電廠5、6號機組維修大綱(1.0版)〉的請示》(廣核粵陸〔2026〕24號)收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核設施安全監督管理條例》的有關要求,我局對你公司提交的申請文件進行了技術審評,認為你公司《陸豐核電廠5、6號機組維修大綱(1.0版)》是可以接受的,現予批准。
你公司應嚴格遵守我局批准的維修大綱,確保廣東陸豐核電廠5、6號機組運作安全。
國家核安全局
2026年11月4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生態環境部華南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核與輻射安全中心。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6年11月5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