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徵求《機動車環境保護召回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意見的函
市監質函〔2019〕1419號 |
發展改革委、工業和資訊化部、公安部、交通運輸部、商務部辦公廳,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市場監管局(廳、委)、生態環境廳(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實施《大氣污染防治法》,明確機動車生産者的責任義務、缺陷調查及召回實施程式等相關內容,市場監管總局、生態環境部組織起草了《機動車環境保護召回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見附件)。現將徵求意見稿及起草説明送你單位,請組織研提意見,並於2019年8月19日前反饋。
聯繫人及聯繫方式:
市場監管總局品質發展局 曲現國 侯紀偉
聯繫電話:010-82262117(電話及傳真)、82262044
電子郵箱:zhglc@samr.gov.cn
地 址:北京市海澱區馬甸東路9號
生態環境部大氣環境司 李 光 汪 濤
聯繫電話:010-66556245、66556234、66556284(傳真)
電子郵箱:jidongche@mee.gov.cn
地 址:北京市西城區西直門南小街115號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2019年7月16日
(此件公開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