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 生態環境部 農業農村部 國家鄉村振興局關於組織開展農村能源革命試點縣建設的通知
國能發新能〔2023〕23號 |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能源局)、生態環境廳(局)、農業農村(農牧)廳(局、委)、鄉村振興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加大鄉村清潔能源建設力度,助力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國家能源局、生態環境部、農業農村部、國家鄉村振興局決定聯合組織開展農村能源革命試點縣建設。現將《農村能源革命試點縣建設方案》(以下簡稱《方案》,詳見附件1)印發你們,並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能源産業是鄉村振興的重要支撐,發揮可再生能源分佈式創新發展的優勢,加快推進農村能源革命,對保障農村地區能源安全、助力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任務、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具有重要意義。各地要高度重視農村能源革命試點縣建設工作,加大組織協調力度,建立工作機制,確保儘快取得實效。
二、各省(區、市)能源主管部門會同生態環境、農業農村、鄉村振興等相關部門,自願組織優選不超過1個可再生能源資源稟賦好、開發潛力大、用能需求明確、地方政府及農民積極性高,特別是現有支援政策完備、支援力度較大的縣域,申報農村能源革命試點縣。
三、各省(區、市)能源主管部門會同相關部門組織試點地區按《方案》總體要求,根據自身經濟社會發展水準和能源資源條件,科學論證、因地制宜編制農村能源革命試點縣實施方案,提出建設目標和內容,明確激勵政策措施,並對實施方案進行初步審核(實施方案編制大綱見附件2)。
四、各省(區、市)能源主管部門會同相關部門于2023年5月底前,向國家能源局、生態環境部、農業農村部、國家鄉村振興局報送實施方案。國家能源局&&委託諮詢機構或組織專家對實施方案進行評估。經評估具備試點縣建設條件的,分批公佈名單,開展試點縣建設。
五、各地要根據實施方案,因地制宜打造深入推進農村能源革命、助力實現鄉村振興的示範和樣板,合法合規、統籌利用好各領域支援政策,加強指導協調和監督管理,高效高質完成試點縣建設目標任務。
六、各省(區、市)能源主管部門會同相關部門按《方案》要求每年上報試點縣建設情況,建設完成後及時組織驗收並報送總結報告。未通過驗收的,責令限期整改,整改未通過的,取消試點資格。
附件:1.農村能源革命試點縣建設方案
2.XX省(區、市)XX縣農村能源革命試點縣實施方案編制大綱
國家能源局
生態環境部
農業農村部
國家鄉村振興局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