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全面落實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統籌推進機場噪聲污染防控,促進民航綠色轉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以及《“十四五”民用航空發展規劃》《“十四五”噪聲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等有關文件要求,民航局、生態環境部、自然資源部、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日前聯合印發《民用運輸機場周圍區域民用航空器噪聲污染防控行動方案(2024-2027年)》(下稱《行動方案》)。
《行動方案》是我國機場噪聲污染治理領域第一份綜合性文件,闡明瞭2024-2027年推進機場噪聲污染防控工作的指導思想、主要目標,並從4個方面提出13項重點任務。一是加快推進機場噪聲污染防控標準體系建設,包括加快完善機場噪聲防控相關國家標準,健全機場噪聲防控民航標準與規章。二是統籌推進機場噪聲污染防控監督管理,包括加強規劃銜接協調,加快提升機場噪聲監測能力,深入推進機場建設項目噪聲環境影響評價,建立健全機場噪聲污染監管協同機制。三是深入推進機場噪聲污染防控,包括落實機場噪聲污染防治責任,推動機場噪聲污染減緩試點。四是強化機場噪聲污染防控科技支撐,包括開展機場噪聲影響機理研究,推進機場噪聲監測技術研發,統籌開展空地協同機場噪聲防控技術攻關,開展機場噪聲防控經濟政策研究,積極開展國際交流合作。
《行動方案》強調,相關部門要加強組織協調,營造良好氛圍,紮實推動各項重點任務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