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第一採油廠南港油田G5等3個海域井場産能建設開發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
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於報審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第一採油廠南港油田G5等3個海域井場産能建設開發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請示》(中油報〔2020〕78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該工程擬新建G5、G13、G20三個井場,每個井場新增8口採油井;工程新建8條單井集油管線共計約400米,1條長約50米工藝管線,均埋地鋪設,埋深1.2米等。在全面落實報告書提出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後,該工程可以滿足國家海洋生態環境保護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要求。我部同意批准該環境影響報告書。
二、工程建設和運營期間,應嚴格落實報告書中的污染防治、生態環境保護和風險防範措施,並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嚴格落實報告書中污染物處理措施,項目施工期及運營期污染物不排海。其中,含油鑽井液和鑽屑應運回陸地交由有資質的單位處理;非油層水基鑽井液和鑽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生産垃圾運回陸地處理;洗井廢水、含油生産水收集後運至馬西聯合站處理達標後回注地層不排海。加快配套管線建設,施工期及試生産期採用國六標準或新能源運輸車輛。定期開展天然氣壓縮撬、法蘭等設備及管線組件泄漏檢測與修復,防止揮發性有機物泄漏。
(二)嚴格執行作業規程和安全規程,加強隨鑽監測,配備安全有效的防噴設備和良好的壓井材料及井控設備,建立健全井控管理系統。
(三)加強鋪管作業管理,嚴格按照設計要求施工。加強管道巡檢,定期進行全面檢測和清管作業,防止管道因腐蝕或外力破壞等原因造成泄漏。
(四)切實落實環境風險防範措施。修改完善港東油田溢油應急計劃,將本工程納入其中,報我部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海河北海局)備案。建設足夠容積的初期雨水池及圍堰,對火災消防廢水進行有效收集,確保事故廢水不入海。發生溢油事故時,應當立即啟動溢油應急計劃,採取有效措施減輕事故對海洋生態環境特別是敏感目標的影響,立即報告海河北海局,並按照規定及時通報天津市漁業、海事部門和天津海警局。
三、海河北海局負責工程生態環境保護的監督管理。請你公司自批復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將經批准的報告書送海河北海局。
生態環境部
2022年9月22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自然資源部、交通運輸部、農業農村部,中央軍委後勤保障部,中國海警局,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環境工程評估中心。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2年9月22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