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512鈾礦地浸退役採區地下水異位-原位協同生物修復技術研究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
東華理工大學:
你單位《關於申請審查512鈾礦地浸退役採區地下水異位-原位協同生物修復技術研究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報告》(校政秘〔2022〕28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該項目位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在新疆中核天山鈾業有限公司七三七廠的終採區開展地下水異位-原位協同生物修復技術研究,項目週期3年。主要建設內容包括試驗鑽孔、實驗室和集控室等。
該項目在落實報告表提出的各項環境保護措施和下列工作後,可以滿足國家環境保護相關法規和標準的要求。我部同意該環境影響報告表。
二、項目建設必須嚴格執行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産使用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項目竣工後,應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三、我部委託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生態環境廳協同西北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負責本項目的環境保護監督檢查工作。
四、你單位應在收到本批復20個工作日內,將批准後的報告表分送我部西北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生態環境廳,並按照規定接受其監督檢查。
生態環境部
2022年11月29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生態環境部西北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核與輻射安全中心,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生態環境廳,核工業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新疆中核天山鈾業有限公司。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2年11月29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