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恩平油田綜合調整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
中海石油(中國)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於申請審批〈恩平油田綜合調整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請示》(中海油安〔2022〕561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該項目擬在恩平油田現有平臺實施66口調整井,其中EP24-2DPP老井側鑽29口生産井;EP23-1DPP老井側鑽10口生産井,新增井槽鑽3口生産井和3口注水井;EP18-1WHPA老井側鑽21口生産井。同時,將EP23-1-A3H和EP24-2-A24生産井調整為同井抽注井;EP24-2DPP新增1台柱狀旋流器、1套管式分離器和1套燃氣透平發電系統;EP23-1DPP新增1台柱狀旋流器和1套燃氣透平發電系統;HYSY118FPSO新增2台柱狀旋流器和1套燃氣透平發電系統。在全面落實報告表提出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後,該項目可以滿足國家海洋生態環境保護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要求。我部同意批准該環境影響報告表。
二、項目建設和運營期間,應嚴格落實報告表中的污染防治、生態環境保護和環境風險防範措施,並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污染物的處理和排放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油基鑽井液、含油量超過8%的水基鑽井液和鑽屑應運回陸地送有資質的單位處理。施工期和運營期生活污水經處理達標後排海,各類生産垃圾、生活垃圾(處理合格的食品廢棄物除外)分類收集後運回陸地處理,船舶産生的垃圾、含油污水及生活污水應嚴格執行《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標準》(GB3552-2018)。運營期含油生産水經處理達標後排海,生活污水排放量不得超過原環評批復總量。
(二)嚴格執行作業規程和安全規程,加強隨鑽監測,配備安全有效的防噴設備、壓井材料及井控設備,建立健全井控管理系統。
(三)切實落實環境風險防範措施。對油田溢油應急計劃進行修改完善,將本項目納入其中,並報珠江流域南海海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珠江南海局)備案。發生溢油事故時,應立即啟動溢油應急計劃,採取有效措施減輕事故對海洋生態環境特別是敏感目標的影響,按照規定立即報告珠江南海局,並視情況及時通報廣東省漁業、海事部門和中國海警局直屬第三局。
(四)切實落實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合理安排施工作業時間,嚴格控制鑽井液和鑽屑的排放速率,其排放時間應儘量避開黃鯛、短尾大眼鯛、緋鯉類及深水金線魚産卵盛期(1月、5月至7月),無法避讓時應降低施工強度,最大限度減輕對海洋生態環境和漁業資源的影響。
三、珠江南海局負責該項目生態環境保護的監督管理。請你公司自批復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將經批准的報告表送珠江南海局。
生態環境部
2023年2月12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自然資源部、交通運輸部、農業農村部,中央軍委後勤保障部,中國海警局,珠江流域南海海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環境工程評估中心。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3年2月13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