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天外天和黃岩氣田群調整井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
中海石油(中國)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於申請審批〈天外天和黃岩氣田群調整井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請示》(中海油安〔2022〕659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該項目擬在天外天氣田群TWT-WHPA平臺實施5口生産井(老井側鑽4口,預留井槽新鑽1口);TWT-WHPC平臺實施3口生産井(老井側鑽1口,預留井槽新鑽2口);TWT-WHPC平臺和TWT-CEP平臺現有生産水處理設施調整至設計處理能力運作。在黃岩氣田群CX-WHPA平臺和CX-WHPB平臺各老井側鑽4口生産井,各新增2套生産水處理裝置,CX-WHPB平臺現有生産水處理設施拆除。TWT-WHPA、TWT-WHPC、TWT-CEP及CX-WHPA平臺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均進行升級改造。在全面落實報告表提出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後,該項目可以滿足國家海洋生態環境保護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要求。我部同意批准該環境影響報告表。
二、項目建設和運營期間,應嚴格落實報告表中的污染防治、生態環境保護和環境風險防範措施,並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污染物的處理和排放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油基鑽井液及含油量超過8%的水基鑽井液、鑽屑等運回陸地送有資質單位處理。各類生産垃圾、生活垃圾(處理合格的食品廢棄物除外)分類收集後運回陸地處理。含油生産水、生活污水、鑽井平臺機艙含油污水經處理達標後排海。
(二)嚴格執行作業規程和安全規程,加強隨鑽監測,配備安全有效的防噴設備、壓井材料及井控設備,建立健全井控管理系統。
(三)切實落實環境風險防範措施。發生溢油事故時,應當立即啟動溢油應急計劃,採取有效措施減輕事故對海洋生態環境特別是敏感目標的影響,按照規定立即報告太湖流域東海海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太湖東海局),並按照規定及時通報浙江省漁業、海事部門和中國海警局直屬第二局。
三、太湖東海局負責該項目生態環境保護的監督管理。請你公司自批復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將經批准的報告表送太湖東海局。
生態環境部
2023年2月17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自然資源部、交通運輸部、農業農村部,中央軍委後勤保障部,中國海警局,太湖流域東海海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環境工程評估中心。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3年2月20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