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山東能源集團平煤長安能源開發有限公司陜西彬長礦區楊家坪煤礦(485萬噸/年)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
山東能源集團平煤長安能源開發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於審批山東能源集團平煤長安能源開發有限公司陜西彬長礦區楊家坪煤礦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申請函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項目概況及總體意見
項目井田面積約144.62平方公里,主要位於陜西省咸陽市長武縣亭口鎮,位於甘肅省境內的全部區域(約1.81平方公里)暫不開採,設計可採儲量約4.31億噸,設計生産能力485萬噸/年,服務年限63.5年。設計開採侏羅係中統延安組2煤、3-1煤、3-2煤、4-1煤、4-2煤和4-3煤等6個煤層,煤種為長焰煤和不黏煤,屬高瓦斯礦井。項目採用立井開拓方式,4-1煤採用綜採放頂煤採煤方法,其他煤層採用綜採一次採全高、薄煤層滾筒採煤機綜采采煤方法。全井田採用單水準開拓,共劃分5個盤區,其中首採區為I盤區,面積25.2平方公里,服務年限33.5年。
該項目建設內容主要包括主立井(直徑7米、凈斷面38.5平方米,提升能力1077噸/小時)、副立井(直徑9.4米、凈斷面69.4平方米)、回風立井(直徑7米、回風量249立方米/秒)、選煤廠(建設規模485萬噸/年,採用重介選煤工藝)、矸石充填系統(充填能力89萬噸/年)等主體及其輔助工程,原煤倉(2座,單倉容量9000噸,總容量18000噸)、塊煤倉(2座,單倉容量5000噸,總容量10000噸)、末煤倉(2座,單倉容量5500噸,總容量11000噸)、矸石倉(1座,總容量3000噸)和場內封閉輸煤棧橋等儲運工程,生活污水處理站(主井工業場地規模48立方米/天、副井工業場地規模1200立方米/天)、礦井水處理站(規模12000立方米/天)、礦井水排水管線、電鍋爐、乏風熱泵機房、危廢暫存間等公用及環保工程,瓦斯抽採及發電站工程單獨立項。産品煤經長距離産品儲裝運系統運至楊家坪鐵路裝車站外運,長距離産品儲裝運系統、楊家坪鐵路裝車站均單獨立項。
該項目總體符合陜西省彬長礦區總體規劃和規劃環評要求。國家能源局以國能綜函煤炭〔2021〕100號文件同意項目産能置換方案,國家發改委以發改能源〔2022〕909號文件予以核準。項目實施可能對生態和地下水等産生不利影響,在全面落實環境影響報告書和本批復提出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後,該項目所産生的不利生態環境影響可以得到一定緩解和控制。我部原則同意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總體評價結論和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二、工程建設的主要生態環境影響
(一)生態影響。項目位於渭北黃土高原丘陵溝壑區,屬彬長黃土殘垣農業生態功能區,土地利用類型以林地為主,耕地次之。井田內分佈有二級國家級公益林、永久基本農田、村莊、亭口水庫淹沒區、黑河、南河、上成水庫、丁家河水庫、文物保護單位等保護目標,井田與長武縣黑河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重疊面積約0.37平方公里,項目實施可能對井田內保護目標、長武縣黑河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和局部區域生態造成一定不利影響。項目實施將形成沉陷區,預測沉陷主要表現形式為下沉盆地和沉陷裂縫。
(二)水環境影響。評價區自上而下主要含(隔)水層包括第四係潛水含水層、新近繫上新統紅土隔水層、白堊係下統環河組隔水層、白堊係下統洛河組承壓含水層、白堊係下統宜君組承壓含水層、侏羅係中統安定組隔水層、侏羅係中統直羅組承壓含水岩組和延安組承壓含水岩組,其中第四係潛水含水層和白堊係下統洛河組承壓含水層具有供水意義。井田內分佈有居民水井、上成地下水水源地、棗園村地下水水源地等保護目標。居民水井及地下水水源地自第四係潛水含水層和洛河組承壓含水層取水,若不採取措施,局部區域煤炭開採將導通安定組隔水層,對洛河組承壓含水層、第四係潛水含水層等有供水意義的含水層造成一定不利影響;礦井水處理站、生活污水處理站、危險廢物暫存間等區域若發生滲漏,可能會對土壤環境和地下水環境造成一定不利影響。礦井水、生活污水、煤泥水等若直接排放,將可能對周邊水環境造成一定不利影響。
(三)其他環境影響。施工期産生的揚塵、廢水、固體廢物等,運營期原煤篩分、破碎、轉載以及矸石充填系統矸石破碎等環節産生的揚塵等,煤礦開採産生的瓦斯等,通風機房、破碎等設備産生的噪聲等,將可能對周邊環境造成不利影響。
三、減緩生態環境影響的主要措施
(一)生態保護措施。加強施工期環境管理,嚴格控制施工作業範圍,最大限度減少地表擾動。同意報告書提出對甘肅省境內全部井田範圍留設保護煤柱的措施。項目在設計、建設過程中應落實與長武縣黑河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重疊範圍實施禁採的措施,在辦理採礦權時應按地方自然資源部門意見對重疊範圍進行扣除,並在保護區週邊留設足夠的保護煤柱,確保不對其造成不利影響。對可能受影響的黑河、南河、上成水庫、丁家河水庫、亭口水庫淹沒區留設足夠的保護煤柱;涉及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區域按相關要求設置禁採區,並在週邊留設足夠保護煤柱;涉及縣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區域按相關要求做好避讓。按照法律法規和主管部門要求,做好二級國家級公益林、永久基本農田的保護、恢復和補償,確保其符合管控要求且生態功能不降低。對受採煤影響的村莊,採取維修、留設保護煤柱、配合地方政府實施搬遷等保護措施。建立地表沉陷岩移觀測和生態監測系統,開展岩移變形觀測和生態影響跟蹤監測。按照“邊開採、邊修復”的要求,制定生態保護和修復方案。統籌生物多樣性保護等相關要求,堅持因地制宜原則,使用原生表土和鄉土植物,採取加強養護管理等措施夯實修復基礎,保護和恢復生物多樣性,重建與周邊自然生態相協調的植物群落,最終形成可自然維持的生態系統,保障區域生態功能。
(二)地下水環境保護措施。工程建設期、運營期應嚴格遵循“預測預報、有疑必探、先探後掘、先治後採”的原則,開展導水裂縫帶觀測,以保護第四係潛水含水層和洛河組承壓含水層為目標,及時優化保護措施,不得導通侏羅係中統安定組隔水層。對井田安定組隔水層缺失和隔水層厚度小于10米的區域留設足夠的保護煤柱,對採煤可能導通安定組隔水層的區域嚴格落實限高開採等“保水採煤”措施和監控措施。將與上成地下水飲用水水源一級、二級保護區和棗園村地下水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重疊區域劃為禁採區,並在週邊留設足夠保護煤柱,確保採煤不對其造成不利影響。制定居民供水預案,加強對居民水井的跟蹤觀測,確保居民用水不受採煤影響。嚴格落實地下水保護和污染防治措施,對礦井水處理站、生活污水處理站、危廢暫存間等區域實施重點防滲。建立地下水跟蹤監測、導水裂縫帶觀測系統,持續跟蹤評估措施效果,必要時優化調整“保水採煤”方案,最大程度減緩對地下水環境的不利影響。
(三)地表水環境保護措施。主井工業場地新建一座規模不小于48立方米/天的生活污水處理站,副井工業場地新建一座規模不小于1200立方米/天的生活污水處理站,生活污水經處理達標後全部回用,不外排。新建一座規模不小于12000立方米/天的礦井水處理站,礦井水經處理後優先回用,剩餘礦井水經處理符合生態環保要求後排入磨子河。對礦井水水量、水質變化進行跟蹤監測,必要時優化礦井水處理站規模、工藝。積極拓展礦井水綜合利用途徑,進一步提高礦井水綜合利用率,最大限度減少礦井水外排量。建立足夠容量的應急事故池,加強相關設施運作維護,制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確保在非正常工況、事故狀態下,各類污(廢)水均得到妥善處置。
(四)大氣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施工期揚塵污染防治,項目供熱採用乏風餘熱、空壓機餘熱、水源熱泵、瓦斯發電機組餘熱和電鍋爐。原煤、産品煤採用封閉筒倉儲存,並設置噴霧抑塵等裝置;準備車間、主廠房、轉載點等設除塵器或噴霧抑塵裝置;矸石破碎系統全封閉,設置布袋除塵器及噴霧抑塵裝置等。産品煤經全封閉輸煤廊道和鐵路專用線外運。加強瓦斯監測,瓦斯抽採系統和發電站、長距離産品儲裝運系統、楊家坪鐵路裝車站應與主體工程同步建成投運。優先選用新能源機械施工,按照要求採取必要措施減少溫室氣體排放。
(五)其他污染防治措施。選用低噪聲設備,採取消聲、隔聲、減振等措施,確保廠界和敏感點噪聲達標。掘進矸石不出井,洗選矸石全部井下充填,矸石充填系統應與礦井同步建成投運,加強矸石井下充填系統運作管理,確保矸石及時充填井下。脫水後的生活污水處理站污泥和生活垃圾送市政垃圾場處置,危險廢物及礦井水深度處理後的雜鹽交有資質單位處置,加強固體廢物、危險廢物等暫存設施的環境管理。
四、你公司應落實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建立內部生態環境管理體系,明確機構、人員、職責和制度,加強生態環境管理,推進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落實。項目建設必須嚴格執行配套的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産使用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應將優化和細化後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及概算納入設計、施工、監理等招標文件及合同,並明確責任。項目建成後,應按規定程式實施竣工環境保護驗收。項目應按照485萬噸/年的規模建設和生産,不得擅自增加規模。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經批准後,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採用的生産工藝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態破壞的措施發生重大變動的,應當重新報批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項目後續若實施改擴建,應符合礦區總體規劃和規劃環評的要求。項目驗收後滿5年應組織開展環境影響後評價。
五、咸陽市生態環境局要切實承擔事中事後監管主要責任,履行屬地監管職責,按照《關於進一步完善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及竣工環境保護自主驗收監管工作機制的意見》(環執法〔2021〕70號)要求,加強對該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及自主驗收監管。陜西省生態環境廳要加強對“三同時”及自主驗收監管工作的監督指導,生態環境部黃河流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等單位按職責開展相關監管工作。你公司應在收到本批復20個工作日內,將批准後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及批復文件複印件分送上述部門和咸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按規定接受生態環境部門監督檢查。
生態環境部
2023年6月12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陜西省生態環境廳,咸陽市人民政府,咸陽市生態環境局,山東能源集團,中煤科工西安研究院(集團)有限公司,生態環境部黃河流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環境工程評估中心。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3年6月12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