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白龍江引水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
甘肅省水務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延安市水務局:
你單位《關於審批白龍江引水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請示》(甘水投發〔2022〕270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工程概況及總體意見
該工程位於甘肅省甘南藏族自治州、隴南市、定西市、天水市、平涼市、慶陽市和陜西省延安市,從甘肅省甘南藏族自治州迭部縣的長江流域嘉陵江源頭支流白龍江上游引水至黃河流域的甘肅省天水市、平涼市、慶陽市和陜西省延安市。工程任務以城鄉生活供水為主,結合工業供水,兼顧高效農業灌溉。規劃到2040年供水7.74億立方米,其中,城鄉生活供水5.08億立方米,一般工業供水2.30億立方米,高效農業供水0.36億立方米。工程由代古寺水庫和輸水工程兩部分組成,代古寺水庫正常蓄水位1804米,庫容4.08億立方米,調節庫容3.13億立方米,具有不完全年調節能力。工程樞紐由擋水建築物、泄水建築物、引水發電系統、電站廠房等組成;擋水建築物為混凝土面板堆石壩,最大壩高151米;泄水建築物包括大壩左岸挑流消能溢洪道和右岸泄洪放空洞。右岸壩後式地面電站廠房內安裝3台機組,總裝機12.5萬千瓦。輸水工程包括輸水取水口、輸水總幹線、幹線、分幹線及其附屬建築物等,輸水取水口位於代古寺水庫臘子溝支庫,輸水總幹線長492.1公里;輸水幹線共9條,總長409.9公里;輸水分幹線共18條,總長426.9公里。可研提出本工程調蓄方案為“4座已有水庫+11座備用水庫”,總調節庫容約1.55億立方米,備用水庫均不納入本工程。
該工程建設總體符合《長江流域綜合規劃》《黃河流域綜合規劃》,符合《嘉陵江流域綜合規劃》及規劃環評,並列入國務院確定的重點推進前期工作的150項重大水利工程清單,水利部以水規計〔2022〕318號文件出具可研審查意見。工程建設可有效緩解甘肅省東部地區及陜西省延安市西北部地區缺水問題。工程水源區地處全國重要生態功能區的秦嶺-大巴山生物多樣性保護與水源涵養重要區,區域生物多樣性豐富,生態功能重要,工程涉及的白龍江及嘉陵江水電開發程度高,工程實施疊加流域其他引調水等工程後,將進一步加劇對水源區河流生態、水環境的影響。在嚴格落實環境影響報告書和本批復提出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後,不利生態環境影響可以得到一定緩解或控制。我部原則同意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環境影響評價總體結論和擬採取的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二、工程主要生態環境影響
(一)水環境影響。水庫正常蓄水位時淹沒已建的代古寺等6座水電站,回水淹沒幹流18.8公里河段,現狀河段轉變為緩流型深水人工水庫。受水庫調節和河道外供水影響,大部分時段水庫下泄流量較現狀發生顯著改變,除1月至3月不攔蓄外,其他月份下泄流量均減少。白龍江現狀水質滿足Ⅱ至Ⅲ類河流水質標準,工程運作後,除總磷濃度為Ⅳ類湖庫水質標準,庫區其他水質指標均維持在Ⅱ類湖庫水質標準,壩下水質仍可滿足Ⅲ類河流水質標準。水庫水溫結構為穩定分層型, 3月至7月下泄水溫低於天然水溫。供水産生的新增退水將對渭河、延河等受納水體造成不利影響,進一步增加區域水污染治理壓力。
(二)水生生態影響。白龍江幹流開發程度高,已(在)建水利水電工程對河流産生阻隔影響,自然流水生境顯著壓縮,魚類資源下降顯著。根據歷史數據,白龍江共有魚類69種,包括嘉陵裸裂尻魚等四川省、甘肅省重點保護魚類及長江上游特有魚類。工程不新增阻隔影響,水庫淹沒涉及白龍江特有魚類國家級水産種質資源保護區,工程實施將進一步壓縮部分魚類繁殖生長的適宜環境,工程運作導致的上下游水文情勢變化、低溫水下泄、氣體過飽和等,將對魚類等水生生物繁殖生長産生不利影響,魚類種類組成、種群結構、生命活動過程等將進一步發生改變。
(三)陸生生態影響。工程水源區位於洮岷山地亞寒帶針葉林植被區,以溫帶針闊混交林、溫帶闊葉林為主,油松林、白皮松林等較為常見,分佈有大熊貓、梅花鹿、紅豆杉等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水庫淹沒及佔用涉及甘肅多兒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實驗區、阿夏省級自然保護區實驗區,輸水工程穿越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地質公園、重要濕地等。本工程實施將淹沒、佔用和破壞部分植被及野生動物棲息地,施工活動可能對野生動物造成驚擾和傷害。
(四)其他影響。施工將造成引水隧洞等地下工程周邊地下水水位出現一定程度下降。工程施工及運作産生的污(廢)水、揚塵、噪聲、固體廢物等,可能對周邊生態環境及環境敏感點造成不利影響。
三、減緩生態環境影響的主要措施
(一)嚴格控制工程引水規模,優化引水過程。下階段根據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品質發展有關要求以及受水區國土空間規劃、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産業園區規劃及規劃環評等,進一步細化受水區水資源供需分析,優化工程水資源配置,強化節水和提高非常規水資源利用水準,嚴格控制工程引水規模。開展工程運作調度優化專題研究,按照“生態優先、以供定需、豐增枯減”的原則,加強工程引水與受水區當地水資源的聯合配置和調度,進一步明確工程擬利用的末端調蓄水庫的功能定位、調度運作原則,充分發揮水庫調蓄能力和時段優化作用,優化工程年際年內引水過程,減少枯水年份、枯水時段和魚類繁殖期引水量,切實減緩對白龍江水源區生態環境的影響。配合有關方面建立本工程及沿線末端調蓄水庫聯合調度機制,編制調度方案,並組織落實。配合地方政府編制受水區被擠佔河道內生態用水退還和地下水超採區壓採、限採方案,並組織落實,確保實現退還被擠佔灌溉水量1.18億立方米、退還被擠佔生態水量0.19億立方米、減少地下水開採量1.54億立方米的目標。
(二)嚴格落實生態流量保障措施。代古寺水庫初期蓄水期和運作期,在11月至次年4月下泄生態流量不低於21.07立方米/秒,5月至10月下泄生態流量不低於27.44立方米/秒。運作期每年魚類集中繁殖期4月至6月,實施人造洪峰生態調度,刺激魚類産卵。初期蓄水期通過導流洞旁臨時生態基流隧洞下泄生態流量,運作期通過電站機組和永久生態流量管下泄生態流量。在代古寺壩下同步建設流量線上監測設備,開展生態流量監測。開展工程生態調度和水庫運作方案優化研究,制定初期蓄水期及運作期生態流量下泄及生態調度方案,並納入工程運作調度規程,充分保障壩下生態流量和滿足壩下河段魚類繁殖生態水文過程需求。
(三)嚴格落實水環境保護措施。編制專門的水環境保護方案,確保水庫水質滿足供水需求。蓄水前開展庫區生態環保清理,制定水庫清理環境保護方案,明確庫底清理環境標準和蓄水環境保護要求。工程蓄水後,儘快劃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原則上不得在庫區開展網箱養殖等不利於水環境保護的水産養殖行為。加強工程新增退水治理,配合地方政府修編並落實受水區水污染防治規劃,明確各項治理措施落實的責任單位、進度計劃和資金保障,定期開展規劃執行情況檢查評估,切實推進規劃實施。嚴格遵循“三先三後”原則,在確保受水區污水處理能力滿足工程新增退水處理要求、受納水體考核斷面水質達標的前提下有序實施供水,確保“增水不增污”或“增水減污”。進一步優化泄洪建築物設計、泄流次序和泄洪流量,減緩水庫泄洪産生的氣體過飽和影響。嚴格落實低溫水減緩措施,發電系統進水口採取疊梁門分層取水措施。下階段,應進一步深化工程分層取水措施研究和論證,開展分層取水設施專項設計,根據水工模型試驗結果,優化設計參數,確保措施效果。制定分層取水設施運作期調度運作規程,設置庫尾、壩前、壩下水溫監測系統,運作期對水溫進行長期系統監測。
(四)嚴格落實水生生態保護措施。將白龍江幹流代古寺庫尾至九龍峽壩址14公里河段、川甘邊界至尼什峽河段、支流臘子溝庫尾以上49公里河段、多兒溝等河段作為魚類棲息地進行保護,配合地方政府落實相關承諾文件要求,同步拆除臘子口一級、臘子口二級水電站,對多兒溝已建1座小水電以及上游亞古、行政、白雲、尼什峽等4個梯級採取退出或補建過魚設施等措施,相關費用納入本工程投資。抓緊制定魚類棲息地保護規劃,研究進一步擴大干支流保護範圍,細化保護措施佈局安排,確保落實到位。工程魚類棲息地保護規劃應在蓄水前編制完成,報省級相關主管部門把關後組織實施。科學推進臘子口一級、臘子口二級等水電站退出拆除工作,編制退出拆除實施方案,同步開展魚類棲息地生境修復。對補建過魚設施的攔河建築物開展水工模型試驗和專題設計,按照近自然修復的原則優化過魚方案。本工程採用集運魚系統過魚方案,初步設計階段應完成過魚系統專項設計和相關水工模型試驗,進一步優化系統佈置、結構和參數,制定運作期過魚運作規程,確保長期有效運作,運作後同步開展過魚效果監測評估和必要的適應性優化改造。嚴格落實增殖放流措施,工程蓄水前在業主營地內建成魚類增殖放流站,並形成運作管理和增殖技術能力,放流對象為嘉陵裸裂尻魚、重口裂腹魚、中華裂腹魚、白緣䱀、青石爬鮡等5種魚類,放流規模為32萬尾/年。結合魚類習性、棲息地及白龍江流域生態保護需要,科學選擇適宜河段開展長期放流,同步開展魚類放流標記及放流效果監測與評估,根據結果進行必要的調整。
(五)嚴格落實陸生生態保護措施。開展工程設計優化專項研究,優化代古寺水庫樞紐建築物佈置,研究採用地下廠房的可行性。自然保護區內復建公路優先考慮採取避繞或無害化方式通過,儘量避免在自然保護區內設置新的移民安置點。
在工程佔地、水庫淹沒及周邊區域特別是涉及的自然保護區,進一步開展野生動植物詳查,針對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開展紅外相機觀測,根據觀測結果進一步完善相關保護措施,相關調查報告經省級林業主管部門把關後報我部。工程施工和庫底清理過程中如發現珍稀保護野生動植物或受傷野生動物,及時採取移栽、驅離和應急救護等措施,必要時向行業主管部門、生態環境部門報告。在業主營地附近建設1座野生動物救助站,聯合野生動物主管部門進行野生動物救助。實施3處消落帶生態修復試點,並開展代古寺庫區消落帶生態保護對策措施研究。
加強對施工人員的生態環境保護教育,嚴禁隨意破壞植被和捕殺野生動物。強化施工生態保護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時間,優化施工方案,嚴格控制工程佔地和施工活動範圍,儘量減少地表開挖和擾動,減少對植被的佔用和對動物生境的破壞。科學設置棄渣場,棄渣場應做到先擋後棄;棄渣應全部運至規定的棄渣場,不得隨意向河流傾倒。施工前對表層土壤進行剝離,單獨堆存並回用,施工中採取水土保持措施,在施工結束後及時對棄渣場、施工跡地等實施生態修復,有條件或有必要的應同步開展生態修復。生態修復堅持因地制宜,使用原生表土和鄉土植物,恢復和保護生物多樣性,重建與周邊自然生態相協調的植物群落,初期可採用人工管護等措施,最終形成可自然維持的生態系統,自然保護區等環境敏感區的生態修復應考慮其主要保護對象的生境需求。開展景觀設計,編制綠色施工方案,採取綠色施工工藝,減少對環境敏感區及相關區域的擾動和影響。加強施工及運作期生態監測,採取有效措施,加強自然保護區等環境敏感區的保護、生態修復和補償。
(六)其他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加強超前地質預報,及時採取相應的止水或注漿加固措施,採取應急水源等措施,確保居民正常用水不受工程影響。加強工程建設運作全過程生態環境保護,針對施工期和運作期的污(廢)水、揚塵、噪聲、固體廢物等採取有效防治措施,危險廢物交有資質單位處置,加強對危險廢物等固體廢物暫存場所的環境管理。在移民安置過程中加強生態環境保護。
四、你單位應落實生態環境保護的主體責任,明確職責和制度,加強生態環境管理,推進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落實。工程實施必須嚴格執行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産使用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在可研、初設等設計階段、建設過程中不得隨意降低生態環境保護要求、刪減相關生態環保措施,相關建設內容及生態環境保護設施擬發生變化的,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二十四條及《水利建設項目(樞紐類和引調水工程)重大變動清單(試行)》等相關規定,依法辦理環評相關手續。下階段應開展生態環境保護總體設計和專項設計,優化、細化、落實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明確時序安排及投資概算。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應納入施工、工程監理等招標文件及合同,並明確責任。委託有能力的單位開展專項工程環境監理,針對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及管理要求落實情況等開展監理,定期提交監理報告。
編制生態環境監測方案,開展工程全生命週期生態環境影響監測調查,對下泄生態流量及增殖放流、低溫水減緩、過魚、棲息地保護等措施的有效性開展長期跟蹤監測,適時納入水利水電建設項目全過程環境管理體系。適時對監測結果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結論對生態環境保護措施進行必要的優化。蓄水前自行開展階段環境保護驗收,生態流量下泄方案、生態流量泄放設施及線上監測系統、低溫水減緩設施、已建攔河建築物拆除及補建過魚設施、魚類棲息地保護規劃、過魚設施、魚類增殖放流站、水污染防治規劃修編及落實情況、受水區被擠佔河道內生態用水退還和地下水超採區壓採及限採方案、水環境保護方案、庫底生態環保清理報告等應作為主要驗收內容,驗收合格後方可蓄水。工程建成後,應按規定程式實施竣工環境保護驗收。適時組織開展環境影響後評價。
五、甘肅省天水市、平涼市、慶陽市、定西市、隴南市、甘南藏族自治州生態環境局和陜西省延安市生態環境局要切實承擔事中事後監管主要責任,履行屬地監管職責,按照《關於進一步完善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及竣工環境保護自主驗收監管工作機制的意見》(環執法〔2021〕70號)要求,加強對該工程環境保護“三同時”及自主驗收監管。甘肅省、陜西省生態環境廳要加強對“三同時”及自主驗收監管工作的監督指導,生態環境部長江流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黃河流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等單位按職責開展相關監管工作。你單位應在收到本批復20個工作日內,將批准後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及批復文件複印件分送上述部門及甘肅省天水市、平涼市、慶陽市、定西市、隴南市、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室和陜西省延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按規定接受生態環境部門監督檢查。
生態環境部
2023年7月9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國家發展改革委、水利部,中國國際工程諮詢有限公司,水利部水利水電規劃設計總院,甘肅省生態環境廳、水利廳,陜西省生態環境廳、水利廳,甘肅省天水市、平涼市、慶陽市、定西市、隴南市、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甘肅省天水市、平涼市、慶陽市、定西市、隴南市、甘南藏族自治州生態環境局, 陜西省延安市人民政府、延安市生態環境局, 中水北方勘測設計研究有限責任公司,生態環境部長江流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黃河流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環境工程評估中心。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3年7月10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