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貴州省黔東南州宣威水庫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
貴州省水利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你公司《關於審批貴州省黔東南州宣威水庫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請示》(黔水投呈〔2023〕16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工程概況及總體意見
宣威水庫位於沅江流域清水江幹流上游河段,壩址位於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麻江縣宣威鎮。工程任務是以防洪、供水為主,結合灌溉,兼顧發電。水庫正常蓄水位681米,總庫容1.24億立方米,興利庫容0.89億立方米,防洪庫容0.44億立方米,水庫具有年調節能力。水庫建成後,結合下游河道整治、堤防工程建設等,可使凱里市城區防洪能力達到50年一遇,濱江新城(下司古鎮)防洪能力達到20年一遇。水庫多年平均供水量9670萬立方米,其中城鄉生活供水2896萬立方米,工業供水1539萬立方米,灌溉供水1164萬立方米,其他供水4071萬立方米。工程建設內容包括首部樞紐工程、凱麻供水工程和灌溉輸水工程等。首部樞紐工程主要由擋水建築物、泄水建築物、供水灌溉引水建築物、發電引水建築物等組成。擋水建築物為碾壓混凝土重力壩,最大壩高73米。泄水建築物為溢流表孔,採用底流消能。供水灌溉引水建築物包括進口閘室段、供水灌溉總管、輸水幹渠進水管、凱麻泵站進水管等。發電引水建築物包括進水口、發電引水鋼管、發電廠房等,發電廠房內設置2台0.8萬千瓦發電機組和1台0.4萬千瓦發電機組。凱麻供水工程由凱麻供水泵站、輸水隧洞、輸水管道等組成,線路長16.59公里。灌溉輸水工程由灌溉輸水幹渠、爐-萬供水管線、宣威支渠、龍山支渠等組成,線路長55.32公里。
宣威水庫屬於《沅江流域綜合規劃》保留的流域防洪、供水骨幹民生工程,基本符合沅江流域綜合規劃環評要求。水利部以水規計〔2023〕124號文件出具了可研審查意見。工程實施可能對水環境、生態等産生不利影響,在嚴格落實環境影響報告書和本批復提出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後,不利生態環境影響可以得到一定緩解或控制。我部原則同意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環境影響評價總體結論和擬採取的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二、工程主要生態環境影響
(一)水環境影響。水庫正常蓄水位時淹沒25.13公里流水河段,河段原有急流型天然河流形態消失,轉變為緩流型深水人工水庫。受水庫調節和河道外供水影響,大部分時段水庫下泄流量較天然狀況發生顯著改變。清水江現狀水質基本滿足Ⅱ類河流水質標準。水庫建成後,庫區化學需氧量、氨氮、總磷均可達到Ⅱ類湖庫水質標準,壩下主要控制斷面化學需氧量、氨氮和總磷可達到相應的水質標準。庫尾以上的都勻市壩固鎮菜園河鉛鋅礦礦井水事故排放將對庫區水質産生不利影響。水庫水溫結構為穩定分層型,2月至8月下泄水溫低於天然水溫。供水産生的新增退水將對清水江、白水河等受納水體造成不利影響。
(二)水生生態影響。清水江幹流現有14座攔河建築物,河流連通性受到一定程度的影響。根據歷史數據,評價河段共有魚類89種,包括稀有白甲魚、湘華鯪等珍稀瀕危特有保護魚類。工程實施將阻隔庫區與壩下魚類等水生生物交流,進一步壓縮魚類等水生生物繁殖生長的適宜環境;工程運作導致的上下游水文情勢變化、低溫水下泄等,將對魚類等水生生物繁殖生長産生不利影響,魚類種類組成、種群結構、生命活動過程等將發生改變。
(三)陸生生態影響。評價區地處黔中高原向湘桂丘陵過渡的斜坡地帶,屬中亞熱帶季風濕潤氣候區,植被類型以針葉林為主,馬尾松、柏木較為常見。分佈有豹貓、香果樹等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水庫將淹沒柏木、珊瑚樸、黃連木古樹等。工程實施將淹沒、佔用和破壞部分植被及野生動物棲息地,施工活動可能對野生動物造成驚擾和傷害。
(四)其他環境影響。施工將造成引水隧洞等地下工程周邊地下水水位出現一定程度下降,對附近村民用水産生一定影響。工程施工及運作産生的污(廢)水、揚塵、噪聲、固體廢物等,將對周邊生態環境及環境保護目標造成不利影響。
三、工程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一)嚴格落實受水區水源置換方案。應嚴格落實受水區節水與再生水回用規劃和要求,嚴格限制高耗水、高污染行業發展。宣威水庫建成後,置換現有存在水質隱患、擠佔河道生態流量和灌溉用水等問題的水源,置換水量約佔水庫凈供水量的51.9%。配合地方政府編制水源置換方案,明確需關閉的機井,需拆除的取(提)水設施數量、位置,需恢復的生態流量下泄方案,並組織落實,確保實現置換問題水源4665萬立方米的目標。水源置換方案及其落實情況納入本工程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內容。
(二)嚴格落實生態調度及生態流量保障措施。工程初期蓄水期和運作期,在4月至9月下泄生態流量不低於11.92立方米/秒,其他時段不低於5.96立方米/秒;運作期在魚類集中繁殖期間(5月至7月)每月各擇機實施一次不少於6天的生態調度,峰值流量不小于64.59立方米/秒。開展工程初期蓄水和運作調度方案優化研究,優化初期蓄水時間,蓄水期避讓4月至7月魚類繁殖期。初期蓄水期通過臨時生態放水管、生態發電機組等下泄生態流量。運作期通過生態發電機組、放空兼生態放水管等下泄生態流量。初期蓄水前,同步建設生態流量線上監測系統,將相關監測數據和措施落實、運作的有關數據、影像等接入中控系統。會同地方有關部門,開展本工程與下游富江、龍裏、下司梯級以及旁海航電樞紐的聯合生態調度方案研究,按與本工程保持一致的原則制定生態流量下泄及調度方案,將方案納入各工程運作調度規程,同步建立配套保障機制,切實發揮生態流量泄放及生態調度措施效果。
(三)嚴格落實水環境保護措施。都勻市壩固鎮菜園河鉛鋅礦尾水排放口前期遷改至龍山河,廢水排放至宣威水庫壩下,遷改費用納入本工程投資;宣威水庫供水前,關停菜園河鉛鋅礦並進行生態修復。下階段對水庫匯水區域水污染源開展全面調查,進一步完善相關保護措施。蓄水前開展庫區生態環保清理,制定水庫清理環境保護方案,明確庫底清理環境標準和蓄水環境保護要求。工程蓄水後,儘快劃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原則上不得在庫區開展不利於水環境保護的水産養殖。加強工程新增退水治理,配合地方政府落實《貴州省黔東南州宣威水庫工程水源區及受水區水污染防治規劃(2020-2035年)》,明確各項治理措施落實的責任單位、進度計劃和資金保障,定期開展規劃執行情況檢查評估,切實推進規劃實施。嚴格遵循“三先三後”原則,在確保受水區污水處理能力滿足工程新增退水處理要求、受納水體考核斷面水質達標的前提下有序實施供水,確保“增水不增污”或“增水減污”。加強地下工程施工區周邊地下水水位監測,採取“堵截排”等綜合措施,及時治理隧洞施工涌水。對受影響的大坡村提供應急供水,為白臘衝村新修機井。嚴格落實低溫水減緩措施,供水灌溉引水系統採用浮筒取水方案,發電引水系統採用疊梁門分層取水方案。下階段在水工模型試驗的基礎上,開展工程分層取水措施專項研究和設計,進一步優化相關設計參數,確保措施運作效果。分層取水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步建成,蓄水前制定運作調度規程。設置涵蓋庫尾、壩前、壩下發電尾水下游、供水灌溉取水口等區域的水溫監測系統,運作期對水溫進行長期系統監測。
(四)嚴格落實水生生態保護措施。將清水江幹流宣威水庫壩址至旁海航電樞紐庫尾約51.3公里河段、支流羊昌河匯口以上約25公里河段和支流楊柳河匯口以上約30.5公里河段劃為魚類棲息地進行保護。對清水江幹流富江水電站、龍裏水電站、下司水電站補建過魚設施,拆除清新水電站;對支流羊昌河16級攔河壩進行拆除;對楊柳河水電站進行拆除,對明英攔水壩、新橋攔水壩、野雞寨1號壩增設魚坡,改造口寨壩,拆除平寨村1號壩和2號壩,上述措施在本工程蓄水前完成,相關費用納入本工程投資。科學推進清新水電站等攔河建築物拆除工作,編制拆除實施方案,同步開展魚類棲息地生境修復。抓緊制定魚類棲息地保護規劃,細化保護措施佈局安排,確保相關保護措施落實到位。工程魚類棲息地保護規劃應在蓄水前編制完成,並報貴州省生態環境廳審查。對補建過魚設施的攔河建築物開展水工模型試驗和專題設計,按照近自然修復的原則優化過魚方案。
本工程採用集運魚系統過魚方案,初步設計階段應完成集運魚系統專項設計和相關水工模型試驗,進一步優化系統佈置、結構和參數,制定運作期過魚運作規程,確保長期有效運作,運作後同步開展過魚效果監測評估和必要的適應性優化改造。嚴格落實增殖放流措施,工程蓄水前在業主營地內建成魚類增殖放流站,並形成運作管理和增殖技術能力,放流對象為雲南光唇魚等8種魚類,放流總規模31.5萬尾/年,加快波紋鱖等3種魚類人工繁殖技術研究,儘快形成增殖能力後實施放流。結合魚類習性、棲息地及清水江流域生態保護需要,科學選擇適宜河段開展長期放流,同步開展魚類放流標記及放流效果監測與評估,根據結果進行必要的調整。
(五)嚴格落實陸生生態保護措施。施工前開展工程淹沒和佔地範圍內動植物詳細調查,針對發現的珍稀瀕危保護動植物採取有效的保護措施,必要時向行業主管部門、生態環境部門報告。對淹沒區古樹採取遷地保護措施,對佔地及週邊300米範圍內其他古樹採取圍欄保護,對可能受管線施工影響的古樹採取進一步優化管道線路走向等保護措施。工程施工和庫底清理過程中如發現珍稀保護野生動植物或受傷野生動物,及時採取移栽、驅離和應急救護等措施。加強對施工人員的生態環境保護教育,嚴禁隨意破壞植被和捕殺野生動物。強化施工生態保護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時間,優化施工方案,嚴格控制工程佔地和施工活動範圍,創新採用綠色施工方法和工藝,儘量減少地表開挖和擾動,減少對植被的佔用、對動物的驚擾和對生境的破壞。科學設置棄渣場,棄渣場應做到先擋後棄;棄渣應全部運至規定的棄渣場,不得隨意向河流傾倒。施工前對表層土壤進行剝離,單獨堆存並回用,施工中採取水土保持措施,在施工結束後及時對棄渣場、施工跡地等實施生態修復,有條件或有必要的應同步開展生態修復。生態修復堅持因地制宜,使用原生表土和鄉土植物,恢復和保護生物多樣性,重建與周邊自然生態相協調的植物群落,初期可採用人工管護等措施,最終形成可自然維持的生態系統。涉及生態保護紅線的工程內容,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並履行相關手續或取得主管部門同意,否則不得在相關區域動工建設。
(六)其他環境保護措施。加強工程建設運作全過程生態環境保護,針對施工期和運作期的污(廢)水、揚塵、噪聲、固體廢物等採取有效防治措施,危險廢物交有資質單位處置,加強對危險廢物等固體廢物暫存場所的環境管理。在移民安置過程中加強生態環境保護。
四、你公司應落實生態環境保護的主體責任,明確職責和制度,加強生態環境管理,推進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落實。工程實施必須嚴格執行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産使用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在可研、初設等設計階段、建設過程中不得降低生態環境保護要求、刪減相關生態環保措施,相關建設內容及生態環境保護設施擬發生變化的,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二十四條及《水利建設項目(樞紐類和引調水工程)重大變動清單(試行)》等相關規定,依法辦理環評相關手續。下階段應開展生態環境保護總體設計和專項設計,優化、細化、落實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明確時序安排及投資概算。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應納入施工、工程監理等招標文件及合同,並明確責任。委託有能力的單位開展專項工程環境監理,針對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及管理要求落實情況等開展監理,定期提交環境監理報告。編制生態環境監測方案,開展工程全生命週期生態環境影響監測調查,對下泄生態流量及增殖放流、低溫水減緩、過魚、棲息地保護等措施的有效性開展長期跟蹤監測,建設線上監測或觀測系統並適時納入水利水電建設項目全過程環境管理體系。適時對監測結果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結論對生態環境保護措施進行必要的優化。
蓄水前自行開展階段環境保護驗收,生態流量下泄方案、生態流量泄放設施及線上監測系統、低溫水減緩設施、魚類棲息地保護規劃及魚類棲息地保護措施(含拆除攔河建築物等)、過魚設施、魚類增殖放流站、水污染防治規劃落實情況、庫底生態環保清理報告、受水區水源置換方案、鉛鋅礦關停及生態修復方案等應作為主要驗收內容,驗收合格後方可蓄水。工程建成後,應按規定程式實施竣工環境保護驗收。適時組織開展環境影響後評價。
五、黔東南州生態環境局和黔南州生態環境局要切實承擔事中事後監管主要責任,履行屬地監管職責,按照《關於進一步完善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及竣工環境保護自主驗收監管工作機制的意見》(環執法〔2021〕70號)要求,加強對該工程環境保護“三同時”及自主驗收監管。貴州省生態環境廳要加強對“三同時”及自主驗收監管工作的監督指導,生態環境部長江流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等單位按職責開展相關監管工作。你公司應在收到本批復20個工作日內,將批准後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及批復文件複印件分送上述部門及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室,按規定接受生態環境部門監督檢查。
生態環境部
2023年9月19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國家發展改革委、水利部,中國國際工程諮詢有限公司,水利部水利水電規劃設計總院,貴州省生態環境廳、水利廳,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黔東南州、黔南州生態環境局,中南安全環境技術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生態環境部長江流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環境工程評估中心。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3年9月20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