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陜投集團陜西麟北煤業開發有限責任公司永隴礦區園子溝煤礦(800萬噸/年)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
陜西麟北煤業開發有限責任公司:
你公司《關於審批陜投集團陜西麟北煤業開發有限責任公司永隴礦區園子溝煤礦(800萬噸/年)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申請函》(陜麟煤司函字〔2023〕35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工程概況及總體意見
該項目位於陜西省寶雞市麟遊縣兩亭鎮,屬陜西永隴礦區規劃礦井。井田面積237.17平方公里,建設規模由600萬噸/年擴建至800萬噸/年,礦井屬高瓦斯礦井,開採侏羅係延安組2-1煤、2煤、3-1煤和3煤,主採煤層為2煤。各煤層平均埋深627~761米,平均可採厚度3.1~6.03米,原煤平均含硫量0.29%~0.51%,屬低~中灰、特低~低硫、高熱值不粘煤,鈾、釷等核素活度濃度均未超過1Bq/g。全井田劃分12個盤區,服務年限51年,首採區為101和102盤區,服務年限分別為5.7年和17.4年,擴建後101盤區利用現有1個綜採放頂煤工作面,102盤區新建1個200萬噸/年綜採工作面。礦井採用立井開拓、綜採放頂煤、一次採全高開採工藝,全部垮落法管理頂板。項目工業場地已建成主立井、副立井、中央回風立井、選煤廠、機修車間、綜採設備庫等主體及其輔助工程,3座原煤倉、3座塊煤倉、3座産品倉、3座矸石倉、4座地銷煤倉和輸煤棧橋等儲運工程,生活污水處理站、礦井水處理站(混凝沉澱+超濾+反滲透)等公用及環保工程;東翼一號風井場地已建成一號風井及通風機房、配電室等工程。本次擴建利用已建成工業場地和東翼一號風井場地,不新增佔地,在工業場地新建油脂庫、選煤廠配件車間、廢舊器材庫、氧氣乙炔庫房和矸石井下充填系統(充填能力150萬噸/年)。項目利用現有選煤廠,選煤採用重介淺槽分選工藝,通過增加運作時間實現洗選能力增加(運作時間由10小時/天增至16小時/天)。依託的瓦斯抽採與發電工程、鐵路專用線工程已建成,其中因抽採瓦斯濃度較低,瓦斯發電機組尚未投運;鐵路裝車站未驗收投運。
項目總體符合陜西永隴礦區總體規劃及規劃環評要求。國家能源局以國能綜函煤炭〔2018〕544號文件同意本工程産能置換方案,國家發展改革委以發改能源〔2019〕815號文件予以核準,同意建設規模800萬噸/年。項目實施將進一步對生態、地下水環境、大氣環境等産生不利影響,在全面落實環境影響報告書和本批復提出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後,該項目産生的不利生態環境影響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緩解和控制。我部原則同意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總體評價結論和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二、項目建設的主要生態環境影響
(一)生態影響。項目位於渭北黃土高原丘陵溝壑區,屬麟隴水源涵養與土壤保持區。土地利用類型以林地為主,耕地次之。項目開採將形成沉陷區,預測首採區、全井田開採後地表沉陷最大值分別為10.5米、14.4米,地表沉陷面積分別約24.99平方公里、143.43平方公里,以輕度、中度影響為主。井田範圍內還分佈有居民點、文物保護單位等,項目實施將對環境保護目標和區域生態等造成一定不利影響。
(二)地下水環境影響。煤礦開採將破壞侏羅係中統直羅組和延安組承壓含水岩組,疏幹水主要以礦井水形式排出。對預測導通上覆安定組隔水層區域進行限高開採(預測導通面積約29.34平方公里),採取限高開採措施後,採煤導水裂隙帶不會導通上覆安定組隔水層,對其上部具有供水意義的白堊係洛河組含水層和第四係潛水含水層影響較小。
(三)地表水影響。井田內分佈有酒房河、天堂河等地表水體,其中天堂河緊鄰煤礦工業場地。礦井水、生産生活污(廢)水若直接排放,將對地表水體産生一定影響。
(四)其他環境影響。施工期將産生揚塵、廢水、固體廢物等,運營期原煤篩分、破碎、轉載、矸石充填系統矸石破碎等環節産生的揚塵,通風機房、破碎設備等産生的噪聲等,將對周邊環境造成不利影響。
三、減緩生態環境影響的主要措施
(一)生態保護措施。加強施工期環境管理,嚴格控制施工作業範圍,最大限度減少地表擾動。按照法律法規和主管部門要求,做好二級國家級公益林、永久基本農田等的保護、恢復和補償,確保符合其要求且生態功能不降低。對受煤炭開採影響的村莊和城鎮,結合開採時序和受影響程度,採取留設保護煤柱、搬遷等措施。對園子坪遺址、萬家城遺址兩處文物保護單位採取留設保護煤柱措施。按照“邊開採、邊修復”的要求,制定生態保護和修復方案,統籌落實生物多樣性保護等相關要求,堅持因地制宜原則,使用原生表土和鄉土植物,採取加強養護管理等措施,保護和恢復生物多樣性,重建與周邊自然生態相協調的植物群落,最終形成可自然維持的生態系統。建立地表沉陷岩移觀測系統,加強岩移變形觀測,發現問題及時採取措施。
(二)地下水環境保護措施。嚴格遵循“預測預報、有疑必探、先探後掘、先治後採”的原則,開展導水裂縫帶觀測,以保護白堊係洛河宜君組和第四係含水層為目標,嚴格落實限高開採等“保水採煤”措施,及時開展“保水採煤”措施效果評估,必要時優化相關措施,切實保護區域洛河宜君組和淺層地下水資源。制定居民供水預案,加強對居民水井的跟蹤監測,確保居民用水不受採煤影響。嚴格落實地下水保護和污染防治措施,對各場地採取分區防滲措施,將危廢暫存間、油脂庫、機修車間、污水處理站等作為重點防滲區域。建立地下水動態監測系統,對井田及周邊區域地下水水質、水位等開展跟蹤監測,根據監測結果對開採方案和地下水保護措施進行必要的優化。
(三)地表水環境保護措施。運營期前20年,礦井水經現有礦井水處理站處理後,部分回用於本項目選煤廠、矸石充填系統、井下生産等,剩餘礦井水輸至相鄰的麟北2×350兆瓦低熱值發電項目綜合利用,不外排。運營後期,無法全部綜合利用確需外排時,剩餘礦井水經處理滿足《關於進一步加強煤炭資源開發環境影響評價管理的通知》(環環評〔2020〕63號)文件要求後,外排至天堂河。濃鹽水全部用於滅火灌漿。生活污水經生活污水處理站處理後全部綜合利用,煤泥水實現一級閉路迴圈,不外排。跟蹤監測礦井水水量、水質變化情況,根據不同開採階段實際情況,必要時優化處理工藝和綜合利用方案,安裝外排水質自動線上監測系統,並與相關部門聯網,天堂河擬設排口上下游設置水質長期監控斷面。加強相關設施運作維護,制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確保在非正常工況、事故狀態下,各類污(廢)水均得到妥善處置。
(四)大氣污染防治措施。運營期供熱依託麟北2×350兆瓦低熱值發電項目和電鍋爐。採取有效措施加強施工期和運營期揚塵污染防治,施工期物料採取苫蓋等措施,輸煤棧橋採用全封閉措施,原煤、産品煤、矸石採用封閉筒倉貯存和布袋除塵器,原煤各轉載點安裝除塵器或噴霧抑塵裝置,擴建後矸石破碎系統全封閉,設置布袋除塵器及噴霧抑塵裝置。優先選用新能源機械施工。加強運作期瓦斯排放監測,在瓦斯濃度不滿足瓦斯發電機組運作要求時,應採取超低瓦斯蓄熱氧化等措施,提高抽採瓦斯利用率,同時開展乏風瓦斯利用研究,最大限度減少溫室氣體排放。
(五)其他生態環境保護措施。掘進矸石回填井下廢棄巷道,洗選矸石部分用作麟北2×350兆瓦低熱值發電項目燃料和麟遊縣節能環保燒結磚項目原料,剩餘矸石經充填系統回填井下,矸石井下充填系統規模150萬噸/年,與礦井同步建成投運,加強矸石井下充填系統運作管理,確保矸石及時充填。脫水後的生活污水處理站污泥和生活垃圾交當地環衛部門統一處置,礦井水處理站污泥摻入混煤外售,廢油脂、化驗室廢液等危險廢物交有資質單位處置,加強固體廢物、危險廢物等暫存設施的環境管理。選用低噪聲設備,採取消聲、隔聲、減振等措施,確保工業場地和風井場地廠界和敏感點噪聲達標。
(六)按期完成環保整改措施。落實《陜西麟北煤業開發有限責任公司永隴礦區麟遊區園子溝礦井及選煤廠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要求,對現有建設期棄渣場的頂部最後一個平臺進行封場和生態修復,做好棄渣場邊坡等相關區域的防護,避免滑坡等帶來的生態環境影響。
四、你公司應落實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建立內部生態環境管理體系,明確機構、人員、職責和制度,加強生態環境管理,推進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落實。項目建設必須嚴格執行配套的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産使用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應將優化和細化後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及概算納入設計以及施工、工程監理等招標文件及合同,並明確責任。項目建成後,應按規定程式實施竣工環境保護驗收。項目應按照800萬噸/年的規模建設和生産,不得擅自增加規模。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經批准後,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採用的生産工藝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態破壞的措施發生重大變動的,應當重新報批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項目後續若實施改擴建,應符合礦區總體規劃和規劃環評要求。項目驗收後滿5年應組織開展環境影響後評價。
五、寶雞市生態環境局要切實承擔事中事後監管主要責任,履行屬地監管職責,按照《關於進一步完善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及竣工環境保護自主驗收監管工作機制的意見》(環執法〔2021〕70號)要求,加強對該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及自主驗收監管。陜西省生態環境廳要加強對“三同時”及自主驗收監管工作的監督指導。生態環境部黃河流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等單位按職責開展相關監管工作。你公司應在收到本批復20個工作日內,將批准後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及批復文件分送上述部門及寶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按規定接受生態環境部門監督檢查。
生態環境部
2023年9月30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陜西省生態環境廳,寶雞市人民政府,寶雞市生態環境局,陜西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中煤科工西安研究院(集團)有限公司,生態環境部黃河流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環境工程評估中心。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3年10月7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