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遼寧徐大堡核電廠1、2號機組環境影響報告書(建造階段)的批復
中核遼寧核電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於呈報〈遼寧徐大堡核電廠1、2號機組環境影響報告書(建造階段)〉的報告》(遼核辦發〔2014〕45號)、《關於呈報遼寧徐大堡核電廠1、2號機組環境影響報告書(建造階段)(E版)的報告》(遼核辦發〔2023〕183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遼寧徐大堡核電廠1、2號機組位於遼寧省葫蘆島市興城市徐大堡鎮方安村,規劃建設兩台百萬千瓦級CAP1000核電機組及配套設施。
《遼寧徐大堡核電廠1、2號機組環境影響報告書(建造階段)》編制依據充分,採用的評價標準恰當,所執行的標準級別明確;施工活動對環境的影響可接受;機組正常運作狀態下的輻射環境影響結果和設計基準事故條件下的環境放射性後果滿足《核動力廠環境輻射防護規定》(GB6249-2011)的限值要求。
我部原則同意你公司按照環境影響報告書中所列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工藝、地點和擬採取的環境保護對策措施開展下一階段工作。
二、在工程建造階段及今後一個時期應重點做好的工作:
(一)嚴格執行施工期間的環境影響評價標準,落實噪聲、施工廢水、揚塵污染等防治措施和固體廢物處理措施,加強施工場地環境管理,盡可能減小施工活動造成的環境影響。
(二)進一步研究採取工程及管理措施降低硼排放總量。
三、建設項目應嚴格執行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措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産使用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
四、我部委託遼寧省生態環境廳配合東北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負責該項目的環境保護監督檢查工作。
五、你公司應在收到本批復後20個工作日內,將批准後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分送東北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和遼寧省生態環境廳,並按規定接受各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
生態環境部
2023年11月3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遼寧省生態環境廳,生態環境部東北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核與輻射安全中心,中國核工業集團有限公司。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3年11月6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