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四川省大渡河老鷹岩一級水電站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
國能大渡河流域水電開發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於審批四川省大渡河老鷹岩一級水電站環境影響報告書的請示》(國能大開規〔2023〕24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項目概況及總體意見
該項目位於四川省雅安市石棉縣境內大渡河干流中游河段,壩址位於松林河匯口以上0.7公里。上距已建龍頭石水電站壩址7.9公里,下距擬建的老鷹岩二級水電站壩址10.6公里。工程開發任務為發電,採用河床式開發,水庫正常蓄水位905米,相應庫容2113萬立方米,死水位902米,調節庫容580萬立方米,具有日調節性能。電站裝機30萬千瓦,多年平均年發電量13.7億千瓦·時。工程樞紐主要由擋水建築物、泄水建築物、引水發電建築物等組成。左岸擋水建築物為混凝土重力壩,最大壩高31.5米;右岸擋水建築物為混凝土防滲心墻堆石壩,最大壩高27.5米。泄水建築物由5孔泄洪衝沙閘組成,採用底流消能。引水發電建築物主要由進水渠、主副廠房、尾水渠等組成。主廠房安裝4台單機容量7.5萬千瓦的燈泡貫流式水輪發電機組。
該項目建設總體符合《岷江流域綜合規劃》及規劃環評要求,基本滿足四川省大渡河干流水電規劃、規劃環評及環境影響相關研究成果要求。項目實施將對水環境、生態等産生不利影響,在嚴格落實環境影響報告書提出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和本批復提出的要求後,不利生態環境影響可以得到一定緩解或控制。我部原則同意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總體結論和擬採取的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二、項目建設的主要生態環境影響
(一)水環境影響。水庫蓄水將淹沒約7.9公里流水生境,相關河段流態由急流型轉變為緩流型。工程運作後,對上游龍頭石水電站晚高峰調峰出庫流量進行調節,一定程度上緩解龍頭石水電站日內調峰時形成的不穩定流影響。庫區及壩下河段入河污染物負荷較小,電站運作對河段水質影響較小。
(二)水生生態影響。大渡河干流已形成多級開發格局,大壩建設將進一步加劇河流片段化。項目所在河段共記載有魚類66種,包括重口裂腹魚、青石爬鮡等多種國家及四川省重點保護、珍稀瀕危及長江上游特有魚類。項目實施將阻隔庫區與壩下魚類等水生生物交流,進一步壓縮魚類等水生生物繁殖生長的適宜生境,日調峰運作造成壩下河段水位陡漲陡落,將對魚類等水生生物繁殖生長産生不利影響,魚類種類組成、種群結構、生命活動過程等將發生改變。
(三)陸生生態影響。項目地處川西南高山區,屬亞熱帶濕潤氣候區,植被類型主要有雲南松林、慈竹林等。分佈有尖吻蝮和中華獼猴桃等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項目實施將淹沒、佔用和破壞部分植被及野生動物棲息地,施工活動可能對野生動物造成驚擾和傷害。
(四)其他影響。大壩建設對國家級文物保護單位紅軍強渡大渡河遺址、安順場省級歷史文化名鎮景觀産生一定影響,電站日調峰運作對遺址河段水域景觀産生一定影響。項目産生的污(廢)水、揚塵、噪聲、固體廢物等,將對周邊生態環境及環境保護目標造成不利影響。
三、主要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一)嚴格落實生態流量下泄措施。工程初期蓄水及運作期,3月至4月下泄生態流量不低於206立方米/秒;5月下泄生態流量不低於412立方米/秒;6月至10月按來流量下泄(電站不進行日調節);11月至翌年2月下泄生態流量不低於165.4立方米/秒。聯合上游大崗山水電站開展生態調度,保障壩下適宜産卵生境河段的日內流量及水位相對穩定,5月旅遊高峰期晝間(8時至18時)下泄生態流量不低於773立方米/秒。開展工程初期蓄水和運作調度方案優化研究,初期蓄水避開魚類繁殖期和旅遊高峰期,運作期3月至4月進一步加大生態流量下泄。優化電站日內運作調度,儘量保障壩下流水生境和水位的相對穩定。工程初期蓄水期通過泄洪衝沙閘下泄生態流量,運作期通過機組發電下泄生態流量,在不發電時段,通過泄洪衝沙閘下泄生態流量。同步建設生態流量線上監測系統。在制定並網調度計劃時,應明確生態流量下泄、承擔基荷發電任務、非調峰時段加大下泄流量等要求,將生態流量泄放等要求納入工程運作調度規程。
(二)嚴格落實水環境保護措施。施工期污(廢)水處理後迴圈利用,不外排。蓄水前開展庫底生態環保清理。運作期配合地方政府加強庫周污染控制,原則上不得在庫區開展不利於水生態環境保護、降低水環境品質的水産養殖,對庫區及相關河段水質開展長期監測。
(三)嚴格落實水生生態保護措施。將支流禮約河、流沙河劃為魚類棲息地進行保護。拆除支流禮約河及流沙河現有小水電以恢復連通性,不再進行水電開發。上述措施在本工程蓄水前完成,相關費用納入本工程投資。科學推進小水電拆除工作,編制拆除實施方案,同步開展魚類棲息地生境修復。抓緊制定魚類棲息地保護規劃,細化保護措施佈局安排,確保相關保護措施落實到位。魚類棲息地保護規劃應在蓄水前編制完成,並報四川省生態環境廳把關。
採取魚道過魚方案,下階段開展魚道專項設計和相關水工模型試驗,優化魚道佈局、結構和參數,制定過魚運作規程,確保長期有效運作。運作後同步開展過魚效果監測評估和必要的適應性優化改造。補建深溪溝水電站過魚設施,下階段開展深溪溝水電站過魚設施專項設計及相關物理模型試驗等專項研究,並於老鷹岩一級水電站蓄水前建成投運。對已建的瀑布溝黑馬魚類增殖站進行擴容改造,依託其實施增殖放流。增殖放流對象為重口裂腹魚、青石爬鮡等8種魚類,放流規模5.5萬尾/年。抓緊開展側溝爬岩鰍、長鰭吻鮈的育苗培育和放流,儘快取得青石爬鮡、紅唇薄鰍人工繁育技術突破。下階段需結合現場實際,開展魚類增殖站擴容改造專項設計,優化改造方案。結合魚類習性、棲息地及大渡河流域生態保護需要,科學選擇適宜河段開展長期放流,同步開展魚類放流標記及放流效果監測與評估,根據結果對增殖放流地點、對象及規模進行必要的調整。
(四)嚴格落實陸生生態保護措施。施工期開展工程淹沒區和佔地範圍內動植物詳細調查,針對發現的珍稀瀕危保護動植物採取有效的保護措施,必要時向行業主管部門和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報告。對評價區的古樹採取劃定古樹保護地帶等保護措施。按照法律法規和主管部門要求,做好公益林、耕地的保護、恢復和補償。加強對施工人員的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嚴禁隨意破壞植被和捕殺野生動物。強化施工生態保護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時間、優化施工方案,嚴格控制工程佔地和施工活動範圍,創新採用綠色施工方法和工藝,加強邊坡支護減少高陡邊坡開挖創面,儘量減少地表開挖和擾動,減少對植被的佔用和對動物生境的破壞。蓄水前對尖吻蝮等野生動物進行驅趕,施工和蓄水前對施工區及水庫淹沒區野生動物進行搜救,對發現的受傷野生動物採取救護措施。對開挖料進行綜合利用,不設永久棄渣場。科學設置暫存料場,應設置擋渣墻及截水溝,暫存料應全部運至規定的暫存料場,並應全部綜合利用,嚴禁向河流傾倒。施工前對表土進行剝離,單獨堆存並回用,施工中採取水土保持措施,針對暫存料場、施工跡地等,在施工結束後及時實施生態修復。生態修復堅持因地制宜,使用原生表土和鄉土植物,恢復和保護生物多樣性,重建與周邊自然生態相協調的植物群落,初期可採用人工管護等措施,最終形成可自然維持的生態系統。
(五)其他環境保護措施。落實紅軍強渡大渡河遺址和安順場歷史文化名鎮各項保護措施。加強施工期環境品質監測,開展工程樞紐區景觀設計並嚴格落實,開展遺址保護共建等。加強工程建設全過程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優先採取封閉砂石加工系統、新能源或低排放機械等綠色施工工藝、工法和設備,創建綠色工程。針對施工期和運作期的生産廢水和生活污水、揚塵、噪聲、固體廢物等採取有效防治措施。危險廢物交有資質單位處置,按法規政策要求加強對危險廢物等貯存點的環境管理。在移民安置過程中加強生態環境保護。
你公司應儘快協調各梯級電站,開展基於水生生態保護的大渡河梯級電站聯合調度研究,統一併完善各梯級電站生態調度方案,從流域層面統籌開展聯合生態調度,強化效果監測和評估,請四川省生態環境廳加強指導督促。儘快協調建立大渡河流域生態環境監測系統,強化對重點保護河段和重點保護對象的調查監測。組織開展大渡河流域水電開發環境影響跟蹤評價工作,根據實際影響、發展趨勢和已實施保護措施效果評估情況,從流域層面進一步優化生態保護措施佈局和保護方案。深入貫徹“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理念,在恢復全流域連通性的基礎上,加強大渡河流域整體性保護與修復,組織開展綠色健康河流相關重大科研課題研究。
四、你公司應落實生態環境保護的主體責任,明確機構、人員、職責和制度,加強生態環境管理,推進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落實。本項目實施必須嚴格執行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産使用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項目可研、招標及施工詳圖等設計階段以及建設過程中不得降低生態環境保護要求、刪減相關生態環保措施,相關建設內容及生態環境保護設施擬發生變化的,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二十四條及《水電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試行)》等相關規定,依法辦理環評相關手續。下階段應開展生態環境保護總體設計和專項設計,優化、細化、落實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明確時序安排及投資概算。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應納入施工、工程監理等招標文件及合同,並明確責任。委託有能力的單位開展專項工程環境監理,針對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及管理要求落實情況等開展監理,定期提交環境監理報告。在蓄水前應自行開展階段環境保護驗收,初期蓄水期及運作期生態流量下泄及調度方案、生態流量泄放設施及線上監測系統、魚類棲息地保護規劃及魚類棲息地保護措施(含拆除攔河建築物等)、增殖放流、過魚設施(含深溪溝水電站補建過魚設施)、生態環保清理報告等應作為主要驗收內容,驗收合格後方可蓄水。工程建成後,應按規定程式自行開展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制定和落實各項監測計劃,就增殖放流、過魚、棲息地保護等措施有效性開展長期跟蹤監測,納入水電建設項目全過程環境管理體系和平臺。適時對監測結果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結論,必要時進一步優化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實施竣工環境保護驗收運作5年後,應按規定開展環境影響後評價。
五、雅安市生態環境局要切實承擔事中事後監管主要責任,履行屬地監管職責,按照《關於進一步完善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及竣工環境保護自主驗收監管工作機制的意見》(環執法〔2021〕70號)要求,加強對該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及自主驗收監管。四川省生態環境廳要加強對“三同時”及自主驗收監管工作的監督指導,生態環境部長江流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等單位按職責開展相關監管工作。你公司應在收到本批復20個工作日內,將批准後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及批復文件分送上述部門及雅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按規定接受生態環境部門監督檢查。
生態環境部
2024年1月20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中國國際工程諮詢有限公司,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四川省生態環境廳,雅安市人民政府,雅安市生態環境局,中國電建集團成都勘測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生態環境部長江流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環境工程評估中心。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4年1月22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