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埕島油田CB256塊新區産能建設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
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於報批埕島油田CB256塊新區産能建設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請示》(石化股份安〔2023〕193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該工程在埕島油田建設1座採修一體化平臺(CB256平臺),共佈置40口井,包括22口採油井、11口注水井、1口水源井、6口預留井。建設CB256平臺至CB243A平臺海底混輸管道和海底注水管線各1條,長度均約為4.2千米;建設CB256平臺至CB243A平臺海底電纜1條,長度約為5千米;建設CB256平臺至中心三號平臺海底電纜1條,長度約為9千米。工程平臺井口和導管架等設施已于2012年開工建設,已鑽8口井(6口採油井和2口注水井),屬於“未批先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目前違法行為已查處,處罰工作已完成。你公司應認真吸取教訓,增強守法意識,杜絕此類違法行為再次發生。
二、工程建設和運營期間,應嚴格落實報告書中的污染防治、生態環境保護和環境風險防範措施,並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污染物的處理和排放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鑽井液、鑽屑均運回陸地處理。運營期生活污水、含油生産水處理達標後全部回注地層,生活垃圾、生産垃圾全部運回陸地處理。船舶産生的含油污水、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和生産垃圾應按照《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標準》(GB3552-2018)要求處理處置。
(二)嚴格執行作業規程和安全規程,加強隨鑽監測,配備安全有效的防噴設備和良好的壓井材料及井控設備,建立健全井控管理系統。
(三)加強地質性溢油風險管理。提高注水井的管理水準,嚴格按照設計注水壓力和注入量進行注水作業,建立生産井和注水井動態監測系統,並根據監測結果及時調整注入壓力和注入量,確保注採平衡。
(四)加強海底管道鋪設作業管理,嚴格按照設計要求施工。加強海管巡檢,定期進行全面檢測和清管作業,防止管道因腐蝕或外力破壞等原因造成泄漏。
(五)切實落實環境風險防範措施。發生溢油事故時,應當立即啟動溢油應急計劃,採取有效措施減輕事故對海洋生態環境特別是敏感目標的影響,按照規定立即報告海河北海局,並視情況及時通報山東省漁業、海事部門和山東海警局。
(六)切實落實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工程海底管纜施工應避開毛蝦、藍點馬鮫、三疣梭子蟹的産卵盛期(4月至6月),最大限度減輕對海洋生態環境和漁業資源的影響。
三、海河北海局負責該工程生態環境保護的監督管理。請你公司自批復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將經批准的報告書送海河北海局。
生態環境部
2024年3月13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自然資源部、交通運輸部、農業農村部,中央軍委後勤保障部,中國海警局,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環境工程評估中心。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4年3月14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