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海底科學觀測網—南海海底觀測子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
中國科學院聲學研究所:
你所《關於報送〈海底科學觀測網—南海海底觀測子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函》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該項目位於南海北部海域,主要對所在海域的物理海洋、海洋生物、地球化學、地球物理、海洋聲學及光學等參數進行大範圍、立體化、長期實時科學化觀測。建設內容主要為海底觀測站,配套建設觀測設備和光電複合纜線等,同時對依託的陵水基站和番禺34-1海上石油平臺進行適應性改造。海底觀測站分別為S1、S2、S3、S4、S5、S6,均配備主基站、接駁盒和各類觀測設備,另設置1個錨係浮標主基站,並配備觀測系統。海底纜線總長約1725.35公里(包括主幹線1663公里,支線62.35公里),其中,幹線以番禺34-1海上石油平臺為界分為東、西兩段(東段長約1039.58公里于廣東汕頭登陸,西段長約623.42公里于海南陵水登陸);支線分別自S1、S2、S3、S4、S5、S6觀測站的主基站伸出,用於連接各類觀測設備。陵水基站依託現有中科院南海海洋技術與系統實驗基地,新增配套供電、傳輸、存儲、運維等設施;在番禺34-1海上石油平臺上新增光電傳輸設備。在全面落實報告書提出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後,該項目可以滿足國家海洋生態環境保護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要求。我部同意批准該環境影響報告書。
二、項目建設和運營期間,應嚴格落實報告書中的污染防治、生態環境保護和環境風險防範措施,並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污染物的處理和排放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定向鑽施工産生的泥漿、鑽屑應處理後綜合利用,生活垃圾委託當地環衛部門處理,生活污水收集後送污水處理廠處理。船舶生活垃圾、施工廢料、掃海垃圾等分類收集後全部運回陸地處理,不得排海。船舶産生的含油污水、生活污水,應嚴格按照《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標準》(GB3552-2018)處理處置。
(二)海底纜線在生態保護紅線區鋪設時應符合相關管理規定。陸地定向鑽入土點施工場地應佈置在生態保護紅線區之外,施工船舶禁止在生態保護紅線區內排放各類廢水和固體廢物。
(三)海底纜線埋設應採用先進的施工設備和工藝技術,儘量選擇海況較好的緩流時段施工,嚴格控制挖溝速度,最大限度減少懸浮物對海洋水質的影響。海底纜線應選擇安全環保且具有高防腐性能的材料和保護層,埋設深度應符合設計要求。
(四)嚴格控制施工作業範圍,合理安排施工作業時間。海底纜線在海南島東南部重要漁業資源産卵場和汕頭深水重要漁業資源産卵場內鋪設時,應避開主要經濟魚類産卵盛期(3月至5月);在其他重要漁業水域鋪設時,應避開藍圓鲹、鮐魚、深水金線魚等主要經濟魚類産卵盛期(3月至6月;12月至翌年2月),最大限度減輕對海洋生態環境和漁業資源的影響。
(五)切實落實環境風險防範措施。加強交越段施工管理,採取有效措施避免對已有管纜造成損害,防止發生次生環境污染事故。施工船舶應配備必要的應急設備和物資,發生溢油事故時,應採取有效措施減輕事故對海洋生態環境特別是敏感目標的影響,按照規定立即報告我部珠江流域南海海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珠江南海局),並視情況及時通報廣東省和海南省的漁業、海事部門,以及中國海警局直屬第三局、第四局、廣東海警局、海南海警局。
三、珠江南海局、廣東省生態環境廳及海南省生態環境廳負責該項目生態環境保護的監督管理。請你公司自批復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將經批准的報告書送珠江南海局、廣東省生態環境廳及海南省生態環境廳。
生態環境部
2024年3月22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自然資源部、交通運輸部、農業農村部,中央軍委後勤保障部,中國海警局,廣東省生態環境廳、海南省生態環境廳,珠江流域南海海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環境工程評估中心。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4年3月22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