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四川省引大濟岷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
四川省引大濟岷水資源開發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於審批四川省引大濟岷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請示》(引大水司〔2024〕2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工程概況及總體意見
工程位於四川省成都市、雅安市、甘孜藏族自治州。工程任務為修建從大渡河向岷江流域成都平原引水工程,構建以都江堰和引大濟岷工程為主要水源的水資源配置保障格局,以城鄉生活和工業供水為主,兼顧農業灌溉。工程自大渡河瀘定水電站庫區引水,通過總幹線、南幹線和北幹線進行供水,供水範圍包括都江堰供水區(含毗河供水區和通濟堰灌區,不含井研灌區)和玉溪河供水區,涉及成都、德陽、眉山、資陽、綿陽、遂寧、內江、雅安共8市43縣(市、區)。工程設計年均供水量18.09億立方米,其中城鄉生活供水12.77億立方米、工業供水4.66億立方米、農業供水0.66億立方米。
工程建設內容包括取水口、輸水線路及其附屬建築物等。其中,總幹線自瀘定水電站庫區輸水至青龍崗分水樞紐,線路總長133.7公里,包括1座岸塔式取水口、128.7公里輸水隧洞、5座倒虹吸、1座渡槽、2座動能回收電站(裝機容量分別為36萬千瓦、4萬千瓦)以及5處泄水渠、3處分水口、12座節制閘、5座泄水閘等附屬建築物;南幹線自三壩水庫輸水至東風渠羅家河壩分水樞紐,線路總長99.2公里,包括1座岸塔式取水口、99.2公里輸水管道以及1座前池、3座分水口、1個備用分水口等附屬建築物;北幹線自青龍崗分水樞紐輸水至都江堰市柏條河,線路總長68.1公里,包括41.22公里輸水隧洞、24.1公里輸水管道、3座倒虹吸、2座渡槽以及4處分水口、2座泄水渠、1處消能閥等附屬建築物。南幹線、北幹線分別通過擴建三壩水庫(單獨立項)和優化李家岩水庫(在建)運作調度方案進行線上調蓄,依託都江堰供水區充蓄水庫進行末端調蓄。
工程已列入《國家水網建設規劃綱要》《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規劃綱要》和《長江流域綜合規劃(2012-2030年)》,與《岷江流域綜合規劃》《四川省引大濟岷工程規劃》及規劃環評總體協調。工程實施將對水環境、生態等産生不利影響,在嚴格落實環境影響報告書提出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和本批復提出的要求後,該項目所産生不利生態環境影響可以得到一定減緩或控制。我部原則同意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總體評價結論和擬採取的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二、工程建設的主要生態環境影響
(一)水環境影響。工程運作後,大渡河多年平均水資源利用量增加18.09億立方米,瀘定壩址、河口斷面水資源開發利用率分別增加6.56%和3.88%,疊加流域內其他規劃引調水工程後,對流域水資源及水文過程影響較大。工程運作對大渡河干流水質影響總體不大;受水區部分河流現狀水質存在超標現象,工程供水導致的新增污染負荷將對受納水體水環境産生不利影響,增加水污染防治壓力。大渡河取水斷面天然水溫低於三壩水庫、李家岩水庫所在河流天然水溫,三壩水庫擴建後調節性能將進一步增強,工程運作將加劇三壩水庫和李家岩水庫下泄低溫水等影響。工程佔用和施工涉及多處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部分輸水隧洞施工涌水量大,可能對周邊居民的供水造成影響。
(二)水生生態影響。根據歷史數據,大渡河干流共有魚類116種,其中瀘定至瀑布溝河段有66種,包括重口裂腹魚、青石爬鮡、鱸鯉、長薄鰍、紅唇薄鰍、長鰭吻鮈等6種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魚類。目前,瀘定南橋、安順場等區域分佈有重要魚類産卵場。大渡河干流開發程度高,已(在)建水利水電工程對河流産生較為突出的阻隔影響,自然流水生境顯著壓縮,生境破碎化嚴重,喜流水性和洄遊性魚類資源明顯下降。本工程運作後,大渡河瀘定水電站上下游水文情勢的變化,將對其下游魚類産卵場及魚類等水生生物繁殖生長産生疊加累積性不利影響,魚類資源量、生活史過程等將進一步發生改變。
(三)陸生生態影響。工程水源區植被類型以灌叢和耕地為主,總幹線沿線植被類型以常綠闊葉林、常綠與落葉闊葉混交林、亞高山常綠針葉林為主,北幹線和南幹線沿線植被主要為人工栽培植物。工程沿線分佈有七葉一枝花、連香樹、八角蓮、大熊貓等國家和地方保護野生動植物,喇叭河工區及周邊分佈有大熊貓和四川羚牛。工程實施將佔用和破壞部分植被及其生境,對七葉一枝花等部分保護植物産生影響;工程佔地不涉及大熊貓遷徙廊道,少量佔用大熊貓和四川羚牛的棲息生境,施工和運作將對陸生動物造成驚擾和傷害。工程輸水線路主要以隧道形式穿越國家公園、世界自然遺産、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生態保護紅線等環境敏感區,部分佔地涉及四川大熊貓棲息地世界自然遺産週邊保護區、二郎山省級風景名勝區、靈鷲山省級風景名勝區、崇州九龍溝省級風景名勝區、生態保護紅線,少量臨時佔地涉及大熊貓國家公園一般控制區,工程實施將對上述環境敏感區造成一定不利影響。
(四)其他環境影響。項目實施産生的污(廢)水、揚塵、固體廢物、噪聲等,將對周邊生態環境及環境保護目標造成不利影響。
三、減緩生態環境影響的主要措施
(一)嚴格控制工程引水規模,優化引水過程。工程運作後應依法依規實施引水,不得超規模引水。嚴格遵循《節約用水條例》要求和“三先三後”原則,統籌考慮受水區節水潛力和《關於進一步加強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的意見》等節水政策,儘量提高受水區用水效率、降低新增用水規模,從嚴控制區域水資源開發利用強度,儘量減少運作期實際引水量。在此基礎上,統籌考慮受水區需水、流域自然水文節律、水源區及其下游生態流量保障、線上調蓄能力等,按照“生態優先、以供定需、豐增枯減”的原則,進一步優化取水過程,安排工程歲修期在枯水時段或魚類繁殖季節,嚴格控制不同時段引水比例,減少枯水年份、枯水時段、魚類主要繁殖季節引水量。加強與地方政府和相關水庫建設管理單位的溝通協調,確保三壩水庫、李家岩水庫在本工程通水前形成不小于3億立方米的線上調蓄庫容。配合地方政府制定並落實受水區生態用水退還方案,明確實施責任主體、完成時限和考核要求,確保落實到位。
(二)嚴格落實水環境保護措施。聯合相關工程建設運作單位,統籌大渡河上、中、下游調水和梯級水電工程運作,在2025年底前制定大渡河干流水利水電工程聯合生態調度方案,進一步細化完善本工程及其他工程的生態調度要求,徵求我部意見後,由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復實施。優化瀘定水電站生態流量下泄過程,在現狀不小于184立方米/秒流量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大豐水期流量至262立方米/秒或以上,在魚類繁殖季節根據來水情況實施人造洪峰,促進魚類産卵。
編制專門的水環境保護方案,保障瀘定水電站庫區水質滿足供水需求。工程通水前,將瀘定水電站庫區劃為飲用水水源保護區,並開展規範化建設;建立水質監測系統、水質安全風險預警體系,編制應急預案並建立聯動機制,確保供水水質安全。商請相關方面,加快落實《引大濟岷工程受水區水污染防治規劃(2020-2050年)》,明確各項治理措施落實的責任單位、進度計劃和資金保障,定期開展規劃執行情況檢查評估並對防治措施進行動態調整,切實推進規劃實施。在確保受水區污水收集處理能力和受納水體納污能力滿足本工程新增退水處理要求、受納水體滿足水環境品質持續改善要求的前提下,有序實施供水。進一步強化李家岩水庫下泄低溫水減緩措施,在李家岩水庫下閘蓄水前實施完成,盡可能降低本工程的疊加影響。下階段,應進一步深化李家岩水庫分層取水強化措施研究論證,開展專項設計和水工模型試驗,優化設計參數,確保措施效果。三壩水庫後續工程建設時,應採取相關措施,減緩本工程引起的疊加影響。
進一步優化局部線路走向,儘量避免影響地下水型飲用水水源地,加強隧洞施工區周邊地下水監測及預報,採取“堵截排”綜合措施,及時治理隧洞施工涌水,嚴防對沿線居民用水和周邊水環境造成不利影響。針對可能受到工程施工影響的水源地及其他重要區域加強監測並制定應急預案,一旦發現水質、水位等發生明顯變化,及時採取措施,妥善處置。
(三)嚴格落實水生生態保護措施。配合地方政府建立魚類棲息地聯合保護機制,參與大渡河干流已劃定的部分魚類棲息地保護工作,建設3座棲息地巡護工作站和線上監控系統。將磨西河河口以上4.9公里河段、瓦斯河河口以上7.7公里河段、田灣河河口以上2.1公里河段、松林河干流12.5公里河段作為魚類棲息地進行保護,不得在上述河段建設任何攔河建築物;配合地方政府落實相關文件要求,拆除松林河一級水電站和銀豐水電站並同步實施生境修復;在2026年底前制定魚類棲息地保護實施方案,進一步細化優化各項生態保護修復措施,方案由四川省生態環境廳把關後實施。分攤川陜哲羅鮭人工繁育技術攻關投資,針對喇叭河鍋浪蹺水電站以上河段和玉溪河拐子沱水電站以上河段作為青衣江水系川陜哲羅鮭種群重建生境的可行性,開展專題研究,專題研究成果由四川省生態環境廳把關;預留相關資金,採取必要的保護措施,協同推動青衣江水系川陜哲羅鮭生境修復和種群重建工作。
在瀘定水電站補建魚道,下階段開展魚道專項設計,同步開展壩下魚類集群觀測、過魚對象魚類行為學研究和物理模型試驗,進一步優化工程魚道進口和總體佈置、池室結構和參數,確保過魚效果。會同瀘定水電站運作管理單位,建立瀘定水電站魚道建設、運作管理機制,確保與本工程同步建設、驗收;制定運作期過魚運作規程,運作後同步開展過魚效果監測評估和必要的適應性優化工作,確保魚道長期有效運作。工程建成通水前,與瀘定水電站合建魚類增殖放流站,形成運作管理和技術能力;放流對象為重口裂腹魚、齊口裂腹魚、川陜哲羅鮭、青石爬鮡、中華鮡,放流總規模10.855萬尾/年,結合魚類棲息地等保護需要選擇合適河段開展長期增殖放流,同步開展魚類放流標記及放流效果監測與評估,根據結果進行必要的調整。加快川陜哲羅鮭、青石爬鮡、中華鮡人工馴養繁殖技術研究,下階段開展魚類增殖放流站工程專項設計,進一步優化細化設計方案。
(四)嚴格落實陸生生態保護措施。進一步優化工程施工佈置,永臨結合統籌布設沿線臨時工程,強化施工場地集約利用,優先利用現有道路、控制新建施工道路,嚴格控制工程佔地和施工活動範圍。加強對施工人員的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嚴禁隨意破壞植被和捕殺野生動物。施工前開展佔地範圍內動植物詳細調查,針對發現的珍稀瀕危保護動植物和古樹名木等採取有效的保護措施,必要時向行業主管部門、生態環境部門報告。下階段,進一步細化工程影響的珍稀保護植物保護方案,明確遷地保護具體位置、管護要求和管理責任。強化施工生態保護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時間,創新採用綠色施工方法和工藝,儘量減少地表開挖和擾動,減少對植被的佔用和對動物生境的破壞。科學設置棄渣場,棄渣場應做到先擋後棄;棄渣運至規定棄渣場,不得隨意傾倒堆放。施工前對表土進行剝離,單獨堆存防護並回用;施工過程中採取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結束後及時對施工跡地及棄渣場等實施生態修復,有條件的同步開展生態修復。生態修復堅持因地制宜,使用原生表土和鄉土植物,恢復和保護生物多樣性,重建與周邊自然生態相協調的植物群落,初期可採用人工管護等措施,最終形成可自然維持的生態系統。
大熊貓國家公園等環境敏感區內運渣車輛全部採用電動汽車,喇叭河工區運渣道路採用混凝土瀝青路面,減少對大熊貓、四川羚牛等野生保護動物及其棲息地的影響。避免在珍稀野生動物繁殖季節進行高噪聲爆破施工;大熊貓國家公園、大熊貓世界自然遺産範圍內禁止在夜間及大熊貓繁殖期爆破作業,隧洞兩端、動能回收電站洞室鑽爆作業應採取弱爆破。在大觀鎮孫家溝、昂州河林場管護站分別設立野生動物臨時救助站,施工前對野生動物進行驅趕,對受傷的野生動物採取保護或救護措施。下階段深化珍稀保護野生動植物生態習性研究,進行必要的現場試驗,優化各項保護和生態修復措施設計方案。提升工程生態環境保護資訊化水準,在珍稀保護植物和古樹就地保護處、珍稀保護植物遷地保護處、野生動物臨時救護站等地開展視頻監控;在大熊貓國家公園內及臨近施工工區設置陸生動物智慧監測預警系統,對闖入的珍稀保護野生動物採取驅趕和保護措施。
針對涉及國家公園、自然遺産、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生態保護紅線等環境敏感區的輸水線路和施工工區,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或依法履行相關手續,否則不得在相關區域動工建設。結合主要保護對象的保護要求和主管部門意見,進一步完善相關保護措施。
(五)其他環境保護措施。從增加線上調蓄能力、減緩對大熊貓生境影響等方面,進一步深入開展取水口至拉塔河段線路比選論證,相關內容納入項目可研報告,由相關綜合部門統籌考慮,確定局部線路方案。加強工程建設運作全過程生態環境保護,優先採取索道或皮帶運輸、封閉拌和站、新能源或低碳排放機械等綠色施工工藝、工法和設備,從源頭降低施工期生態環境影響;制定綠色施工方案,由生態環境部長江流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和四川省生態環境廳共同把關。針對施工期和運作期的污(廢)水、揚塵、噪聲、固體廢物等採取有效防治措施,危險廢物交有資質單位處置,加強對固體廢物、危險廢物貯存設施的環境管理。
四、你公司應落實生態環境保護的主體責任,明確機構、人員、職責和制度,加強生態環境管理,推進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落實。本項目實施必須嚴格執行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産使用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項目可研、初設、招標及施工詳圖等設計階段以及建設過程中不得降低生態環境保護要求、刪減相關生態環保措施,相關建設內容及生態環境保護設施擬發生變化的,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二十四條及《水利建設項目(樞紐類和引調水工程)重大變動清單(試行)》等相關規定,依法辦理環評相關手續。下階段應開展生態環境保護總體設計和專項設計,優化、細化並嚴格落實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明確時序安排及投資概算;瀘定水電站魚道補建和魚類增殖站擴建、李家岩水庫分層取水措施強化、松林河一級水電站和銀豐水電站拆除等相關費用納入本工程投資。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應納入施工、工程監理等招標文件及合同,並明確責任。委託有能力的單位開展專項工程環境監理,針對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及管理要求落實情況等開展監理,定期向生態環境部長江流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以及四川省生態環境廳、相關市(州)級生態環境部門提交環境監理報告。制定生態環境監測方案,開展工程全生命週期生態環境影響監測調查,對生態流量泄放、低溫水減緩、增殖放流、過魚、棲息地保護等措施的有效性開展長期跟蹤監測,適時納入水利水電建設項目全過程環境管理體系和平臺。適時對監測結果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結論進一步優化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工程建成後,應按規定程式自行開展竣工環境保護驗收。適時組織開展環境影響後評價。
五、成都市、雅安市、甘孜藏族自治州生態環境局要切實承擔事中事後監管主要責任,履行屬地監管職責,按照《關於進一步完善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及竣工環境保護自主驗收監管工作機制的意見》(環執法〔2021〕70號)要求,加強對該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及自主驗收監管。四川省生態環境廳要加強對“三同時”及自主驗收監管工作的監督指導,生態環境部長江流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等單位按職責開展相關監管工作。你公司應在收到本批復20個工作日內,將批准後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及批復文件分送上述部門及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雅安市和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室,按規定接受生態環境部門監督檢查。
生態環境部
2024年3月29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國家發展改革委、水利部,中國國際工程諮詢有限公司,水利部水利水電規劃設計總院,四川省生態環境廳、水利廳、農業農村廳、林草局,成都市、雅安市、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成都市、雅安市、甘孜藏族自治州生態環境局、水利(務)局,四川水發勘測設計研究有限公司,生態環境部長江流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環境工程評估中心。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4年4月1日印發